股东优先购买权与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导读:
股东优先购买权与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我国公司法对股权的向外转让规定了一定的限制条件并赋予了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协议是公司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调整双方合同效力的法律应为合同法,但当股权转让协议与股东的优先受让权发生冲突时,即当《股权转让协议》是在侵犯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签订的,该协议的效力应区分不同的情况确定。
如果股东对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虽经其他股东同意,但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该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不能确定为有效,人应认定为效力待定,即其效力应根据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能否成立来确定。优先购买权能够成立并交易的,原协议应予以撤销;优先购买权不能成立的,原协议在弥补程序瑕疵后继续履行。
【延伸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股权转让合同案例来源:发布时间:2011-2-19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深罗法民二初字第10293号原告王瑞玲,女,汉族,1966年4月3日
所谓优先购买权,顾名思义就是指优先于他人购买的权利,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股东优先购
核心提示:股权转让协议有什么效力?股权转让协议与其他合同类型一样,依法生效后即在股权转让当事人之间具有债权效力。详细内容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股权转让协议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