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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公司股份转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7 03:50:22 人浏览

导读: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据说公司成立的半年之内不让转股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

  据说公司成立的半年之内不让转股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公司法》第35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即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也不需股东会;

  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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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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