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召开临时股东会需符合的条件

召开临时股东会需符合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4 15:28:30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延伸阅读:

注册各类内资公司经营范围参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