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解散清算 > 公司解散 >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在哪些情形下不受理.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在哪些情形下不受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9 08:47:09 人浏览

导读: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