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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严把建设项目用地“四关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8 01:28:05 人浏览

导读:

山东省将把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贯穿到建设项目用地管理的全过程,严把建设项目用地的“四个关口”。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关。积极参与建设项目预审,在预审环节严格掌握产业供地政策,对于国家禁止的产业项目,要在预审环节坚决卡住;对于国家限制发展的产

  山东省将把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贯穿到建设项目用地管理的全过程,严把建设项目用地的“四个关口”。

  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关。积极参与建设项目预审,在预审环节严格掌握产业供地政策,对于国家禁止的产业项目,要在预审环节坚决卡住;对于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项目,要给出初步的用地规模限制;对于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要尽量避免或减少。

  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审批关。在批次征、转用审批后,具体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的审查审批,要严格掌握国家和省规定的集约用地控制标准,对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绿化率、厂前区比例、用地定额严格审查,并在划拨土地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中作出明示规定或约定。

  三是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配置方式关。严格执行划拨目录规定,全面推行有偿使用;对于四类经营性用地,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对于竞争性工业用地,要积极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要实行有偿使用。

  四是严把建设用地跟踪监管关。今后,山东省将对已审批供应的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管理,特别是要加大对于批少占多、批而不用、擅自改变用途、改变开发利用强度、闲置不用现象的监管力度,确保建设用地按规定或约定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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