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工程招标投标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 北戴河开发区总部企业服务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北戴河开发区总部企业服务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3 10:41:58 人浏览

导读:

内容招标公告招标工程项目编号:北工施招字130304X11069-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市北戴河经济技术开发
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北工施招字130304X1106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市北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的委托,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监督下,对北戴河开发区总部企业服务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北戴河开发区总部企业服务楼总建筑面积约382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9.6米,地上4层,局部5层,幕墙围护结构。 本工程维修改造包括服务楼楼体、外立面、供电和供水管网、供暖管道、门窗等。其中幕墙面积约1645平方米。工期80天,投资概算约430万元。
二、建设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拨款。
四、质量目标:合格。
五、预计工期:80天(日历日)。
六、招标范围:北戴河开发区总部企业服务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及保修。
七、凡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参加上述项目施工的投标报名。
八、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河北省施工企业投标信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尚未办理河北省施工企业投标信用手册的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施工企业还需提供由秦皇岛市清欠办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核实)证明到北戴河区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交易2室报名。(以上证明文件需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九、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4日~2011年1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十、招标代理单位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请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其规定的时间、地点洽购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均售后不退。
招标人:秦皇岛市北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办公地址:北戴河区海宁路225号
联系人:苏万峰 电话:0335-4288810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港区文化路356号
联系人: 吴红亮 桑林 电话:13933691895 13933550003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