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价款怎么处理
导读:
司法解释》第3条第2项规定整改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请问:(1)这里的“工程价款”指的是什么?是否仅指工程尾款?如果是尾款,那么如何确定尾款的数额?比如,因发包人未能支付进度款而由承包人垫付的款项是否也是属于“工程价款”?
(2)如果工程完工后因为质量问题确实无实用价值,发包方已付的工程款,例如工程进度款等,发包人是否有权要求承包方退还?
这里讲的工程价款是指工程的全部价款,而不是仅指工程尾款。制定这一款规定的依据是《合同法》第279条,该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该条规定价款显然指的是整个竣工工程造价的对价,显然不仅仅指工程尾款。假如工程总造价为2个亿,合同约定进度款支付为85%,工程尾款为15%,整个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承包人已收取的85%的进度款可以不退还,这公平吗?
既然把《司法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的整改后不合格,工程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工程价款理解为全部工程价款,那么就没有必要再讨论尾款如何确定的问题了。
既然工程完工后因质量不合格没有实用价值,承包人已收取的进度款没有合法依据,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把已收的进度款退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包括了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人防工程验收标准、大型管道工程验收标准。其验收内容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工程概况。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表B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B.0.1建筑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
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在房屋接管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可根据其对房屋不同的影响程度分别处理:1: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必须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进
建造符合使用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工程所进行的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建筑物的寿命和使用功能,对近期和长远的经济效益都有重大影响,所以工程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