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遇到的劳务纠纷怎么办
导读:
工程中劳务纠纷司空见惯,工程中遇到的劳务纠纷怎么办?主要集中在劳务中的工伤问题谁来承担?不给工资怎么办等等,下面随小编的介绍来了解下这些工程劳务纠纷典型的法律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案件一
工友问题:我在工地上带班,到了工程完工了工人发工资了老板说管理人员走最后要把材料清理干净了才跟我工资,可是把材料清理干净了也没有给我工资,就这样一天一天的拖,我现在每天都跟着老板吃住就是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您与老板之间是劳务关系。您提供劳动,老板支付工资,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通过双方的平等自愿协商确定的。对于老板拖欠您报酬的行为,在有证据证明拖欠报酬事实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您的报酬,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拖欠的数额不是特别大的情况下,诉讼对您来说并非是最经济有效的维权方式,建议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有影响力的媒体求助,借助媒体的舆论影响力合法维权。
行动建议:
请您参考法律分析部分。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案件二
工友问题:在工地施工时因安全防护不到位,高处坠下物体砸到本人头部,而后去医院医治没有发现外伤,已经三天了,但本人头现在仍然眩晕不能按时出工日,公司是否应该给予误工费和相应的补偿。
律师解答: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你作为工人在外地高空施工时,造成头部被砸,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申请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你属于依法应担缴纳工伤保险的人,所以你应该找工伤保险机构赔付,而不是找用人单位赔付。
3.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
4.由于你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进行治疗,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护理费、食宿费、交通费等补助)
5.由于你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进行治疗,可以依法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6.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津贴等。
7.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行动建议:
1.如果你确实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申请认定为工伤。
2.应该找工伤保险机构赔付(包括医疗费、护理费、食宿费、交通费等补助),保存好相应单据。
3.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向法院起诉。
4.如果单位没有给你缴纳保险,那么所有相关费用都由单位承担。
5.工伤认定一般程序。
第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第二,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第四,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没签订劳动合同还需要给付n-1个月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相关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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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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