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导读:
不管做什么,说什么都需要有一定的依据。依据是能说服他人的证据,是能够让自己的观点被人认可的主要原因之一。依据是一些客观存在的事实。或者是法律所规定的相关条文,他们都是客观存在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工程安全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一、工程安全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a工程倒塌或报废;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
二、工程重要性等级
1、一级工程,重要工程,后果很严重,重要工业、民用建筑;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上高层;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单柱荷载在4000KN以上的。
2、二级工程,一般工程,后果严重,一般的工业、民用建筑。
3、三级工程,次要工程,后果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
三、工程施工安全
程施工安全是指各种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土方工程、爆破工程、基础工程、砌筑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预应力混凝土工程、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等工程施工,由于使用机械、电气,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环境的有限性和客观存在的危险及危害,使安全生产显得非常重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工程安全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既然是工程安全等级划分,就要有足够的依据来使得别人认可工程安全等级的划分,理解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这样划分才合理,才是最公平公正的,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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