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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对深圳新世界建筑公司东莞分公司等二家施工企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4 21:00:51 人浏览

导读:

(东建[2003]67号)各镇(区)规划建设办,各施工企业、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根据市建设局的统一布置,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于六、七月份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

  (东建[2003]67号)

各镇(区)规划建设办,各施工企业、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根据市建设局的统一布置,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于六、七月份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发现深圳新世界建筑公司东莞分公司等二家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圳新世界建筑公司东莞分公司承建的玖龙纸业职工高层宿舍楼工程,工人宿舍采用易燃、有害材料搭设,宿舍无消防设施,走火通道阻塞,卫生环境、通风条件差,用电混乱,文明施工差。外脚手架立杆间距过大,部分无扫地杆、无基础处理,与墙体拉结不牢固;施工用电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各阶段施工安全评价未及时申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二、肇庆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东莞市人民大会堂工程,现场部份工人未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未戴安全带,高空抛洒杂物;西侧外脚手架和内脚手架采用竹搭设、无扫地杆,竹料材质不符合要求,且未按要求挂放安全网,脚手板未满铺;配电箱无隔离开关,灯具金属外壳未保护接零;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凌乱,未及时做到工完场清;过道、桥架保护不足,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十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对上述问题,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已经签发整改通知书,但二家企业基本上都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为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东莞市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东莞市建筑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市建设局决定对存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良行为的深圳新世界建筑公司东莞分公司、肇庆建筑工程公司给予如下处罚:

  一、对上述二家公司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二、责令上述二家公司对承建的二项工程立即进行全面整改,限五天内整改好,整改完成后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复查通过后方得复工。

  三、给予上述二家公司停止招投标(包括直接发包)资格二个月的处罚。其中深圳新世界建筑公司东莞分公司由于已被停止招投标资格二个月,二项处罚相加共处停止招投标资格四个月,时间从2003年8月6日起到2003年12月6日止。

  四、以上不良行为和处罚情况一并记录在册。

  东莞市建设局
  二00三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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