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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4 16:33:18 人浏览

导读:

穗建价[2003]308号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3]79号)等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广州地区建设工程的实际

穗建价[2003]3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3]79号)等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广州地区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3年7月1日起,凡在广州地区进行招标或非招标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投标的标底、签订承发包合同、办理工程拨款、工程造价包干的计算、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时,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常用项目补充综合定额(2002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广州市市政工程主要项目补充综合定额(2002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进行计算。同时,《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1年)》、《广东省建筑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2001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1年)》、《广州地区二OO一年建筑工程综合成本指导价》、《广州地区二OO一年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规则》、《广州地区建筑装饰工程价格表(试行)(1999年)》、《广州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预算基价表(1994年)》停止执行。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

  二、采用定额计价模式

  (一)人工日工资单价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每季度发布的文件进行动态调整。广州市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均为30元,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为40元。

  (二)材料价格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计算,无约定的可参考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每季度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进行调整。

  (三)机械台班价格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计算,无约定的可参考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每季度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机械台班指导价格》进行调整。

  (四)各专业工程计价程序。

  1、建筑工程:按“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一)。

  2、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按“广州地区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二)。

  3、安装工程: 按“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三)。

  4、市政工程: 按“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四)。

  5、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按“广州地区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执行(详见附表五)。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按各专业工程计价办法,由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

  四、其它(一)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列入招标投标竞争范围,单列设立,专款专用。按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3]106号)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措施项目费、利润,属于指导性费用,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对于非招标工程、“按实结算”工程和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计价,除合同已约定外,各专业工程均按上下限平均值执行。[page]

  (三)广州市水费和城市污水处理费按定额用水量与广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通知》(公用发[2001]272号)、广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复函》(穗价函[2001]89号)、《关于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复函》(穗价函[2003]2号)文的规定计算,作价差处理。

  (四)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费按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材料进场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2]286号)的规定执行,列入其它项目费中。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附件:

  附表一: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详见http://www.gzgczj.com/table_1.htm)

  附表二:广州地区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详见http://www.gzgczj.com/table_2.htm)

  附表三: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详见http://www.gzgczj.com/table_3.htm)

  附表四: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详见http://www.gzgczj.com/table_4.htm)

  附表五:广州地区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详见http://www.gzgczj.com/table_5.htm)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O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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