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建筑工程法规政策 > 工程地方法规政策 > 海南公路建设市场动态管理规定出台

海南公路建设市场动态管理规定出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4 13:31:25 人浏览

导读:

海南

  海南省《公路施工企业公路建设市场行为动态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出台。该暂行规定明确,将合同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或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将被清退出场。

  随意更换人要扣分据悉,凡作为业主参加省交通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工程施工企业,其市场行为的动态管理适用该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明确,省交通厅从工程质量管理、合同履行情况、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内业资料管理、施工情况等对公路施工企业进行考核,总分为800分。

  该暂行规定从总体到每个环节都进行了细分,并实行打分考核制度,甚至包括不清理施工弃土,都作为其中一个扣分标准。

  在施工人员的管理方面,该暂行规定要求,未经业主同意更换人员,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每更换1人次扣10分,路桥、试验检测工程师每更换1人次扣5分;其他人员每更换1人次扣1分。经业主同意更换人员,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每更换1人次扣2分,其他人员每更换1人次扣1分。到位人员每1人不称职扣1分。

  严惩私自转让合同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该暂行规定明确,将合同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或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清退出场。同时明确,封闭施工路段警示标识不明显或缺损1处扣2分,无标识或检查时发现丢失扣15分。允许通行施工路段施工标志标识不明显或缺损1处扣1分,无标识或检查时发现丢失1处扣2分。

  针对目前海南省施工现场出现的一些实际情况,该暂行规定要求,施工弃土未及时清运1处扣1分,弃土场选择不当影响环境、弃土场弃土杂乱、借土场未处理,有举报、投诉情况,每次扣5分。检查发现在村镇路段、学校门前堆土或堆放施工物料,沿线堆料妨碍交通1处扣1分,有举报、投诉情况,每次扣5分。

  综合评分核定等级竣工验收后,根据综合评分对施工单位的履约等级作出最终评定。综合评分达到750分以上,履约等级最终评定为AAA;综合评分749-600分,履约等级最终评定为AA;综合评分599以下的,履约等级最终评定为A.据悉,对工程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期间的考核评分情况,以及履约等级初步和最终评定结果,将成为省交通厅组织公路建设项目招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工作中的重要依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