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地产动态 > 租赁权可否对抗抵押权

租赁权可否对抗抵押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9 20:27:1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在面临房屋抵押后将房子租用出去而造成的纠纷,租赁权可否对抗抵押权,请看以下内容。长春市民蔡先生于2011年8月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抵押给梁女士,获得资金25万元用于开饭店,房子抵押期限为一年,双方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2011年12月,蔡先生将房

  核心提示:在面临房屋抵押后将房子租用出去而造成的纠纷,租赁权可否对抗抵押权,请看以下内容。

  长春市民蔡先生于2011年8月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抵押给梁女士,获得资金25万元用于开饭店,房子抵押期限为一年,双方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2011年12月,蔡先生将房子出租给表弟做婚房,期限为一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2012年5月,蔡先生的饭店由于亏损经营难以继续,眼看着还款期要到,无力还款,梁女士提出变卖房屋偿还借款,蔡先生同意,但蔡先生表弟表示自己与蔡升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不能出售房屋。

  长春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房置换)经纪人王先生指出,根据《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42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第43条规定:“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由于抵押权设立在先,而且蔡先生表弟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已经知道这套房子被抵押了,所以,他应当承担由于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益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后果,其租赁权从效力上无法对抗梁女士的抵押权。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了解所租住的房子是否有抵押情况,如果有的话,可以就以后出现的违约情况约定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的存在并不影响行使其抵押权,由于行使抵押权之后致使蔡先生表弟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而遭受的损失,蔡先生表弟可以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蔡先生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