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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9 00:49:18 人浏览

导读:

一直以来传的沸沸扬扬的“婚前房产证加名征税”今日终于有了新消息。财政部国税总局称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

  一直以来传的沸沸扬扬的“婚前房产证加名征税”今日终于有了新消息。财政部国税总局称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

  财政部国税总局: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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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房屋 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就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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