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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规要求业主交物业维修金 否则不办房产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7 03:05:39 人浏览

导读:

辛苦半辈子,好容易买到一套房子,没想到却因为一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延迟了获得房产证的时间。近日,早报网网友大材小谢在网上发帖称,他居住的南宁翠岭居小区里贴了一张通知,小区业主需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否则,就不得办理房产证。对此,南宁市房产局工作出解释

  辛苦半辈子,好容易买到一套房子,没想到却因为一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延迟了获得房产证的时间。近日,早报网网友“大材小谢”在网上发帖称,他居住的南宁翠岭居小区里贴了一张通知,小区业主需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否则,就不得办理房产证。对此,南宁市房产局工作出解释,业主拿到房产证前,必须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但此笔费用应由开发商先垫付。

   疑惑:不交钱不得房产证?

  记者联系上“大材小谢”,他告诉记者,房子是2008年8月拿到的,但至今未拿到房产证。2月9日,小区贴出公告,向小区业主收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否则会影响房产证办理。这让“大材小谢”感到疑惑,业主每月给物业交物业费,为什么还要交物业专项资金,开发商才帮办房产证?

  3月9日下午,记者在南宁石柱岭路的翠岭居看到小区里有一张公告,公告里要求小区6~8号楼业主,根据交存标准、交存时间以及交存地点,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否则“影响房产证办理”。公告落款为“广西中联嘉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她家的房子是翠岭居的二期工程,2009年8月拿到钥匙,但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前段时间,物业公司让他们一次性上交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77元。她家的房子有99平方米,要交7623元的专项维修金。她疑惑,这笔钱改由谁管理?目前小区业主正在商量成立业主委员会,商讨对策。

  物业:这是开发商的要求

  小区的物业管理经理马先生说,这次收费是房地产商委托物业收费的。收费的标准是:未配置电梯的物业,交存数额为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5元;已配置电梯的物业,交存数额为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7元。依据是《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本报2009年10月10日曾作相关报道,以下简称《办法》),从2010年1月起南宁市开始对商品房征收公共维修资金。

  物业公司如何管理这笔钱?这笔钱是否只交一次?对于业主的疑惑,马先生表示,《办法》规定,南宁市房产主管部门设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监督、指导的日常工作,也就是说这笔费用由政府部门专门设立一个机构代管。市财政部门设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委托银行代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而这笔费用的余额达到《办法》中规定可以再次征收的数额时,物业公司也还会依据《办法》规定再次征收的,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

  南宁市中联嘉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这项资金的确是让物业管理中心代收,如果业主不按规定缴纳,“可能会影响到小区业主办房产证”。

  房产局:开发商应先垫付维修资金

  翠岭居小区做法是否合理?南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南宁市出台的《办法》也正是为业主们着想,征收维修资金可以保障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这也可以说是业主为房子买的一个“养老保险”。

  该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维修资金确实跟房产证有关联,如果业主不缴纳维修资金,他们会拒绝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的。但是,新建小区的首存资金由开发商垫付,业主在申请办理商品房权属登记前,应当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预交专项维修资金,并到管理机构办理更名手续。如果开发商没有事先为业主垫付维修资金而又向业主收取维修资金的做法是不符合《办法》规定的程序的。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中联嘉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并未垫付专项维修资金。对于翠岭居开发商没有事先为业主垫付维修资金,而又向业主收取维修资金的做法,该工作人员表示,业主们可以形成书面材料向南宁市房产局投诉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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