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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补偿的方案不同意可以拒绝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7 06:25:49 人浏览

导读:

公告期的安置补偿方案,被征地拆迁人是可以提出不同意见并要求拆迁单位举行听证会的。如果已经过了公告期,就需要复议或者是诉讼了。更多关于安置补偿的方案不同意可以拒绝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公告期的安置补偿方案,被征地拆迁人是可以提出不同意见并要求拆迁单位举行听证会的。如果已经过了公告期,就需要复议或者是诉讼了。更多关于安置补偿的方案不同意可以拒绝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安置补偿的方案不同意可以拒绝吗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须经过三道程序:拟订——公告——审批。

  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安置补偿的方案不同意可以拒绝吗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补偿安置问题应怎样解决?

  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予以解决: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做出约定。被拆迁的房屋已经出租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拆。

  三、安置补偿费的计算方式

  对于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收的耕地数目÷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能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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