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城市规划 > 各城市规划介绍 > 鲜明的形象代表城市活力 城市规划不能搞制服化

鲜明的形象代表城市活力 城市规划不能搞制服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6 13:26:48 人浏览

导读:

在近日举办的城市规划建设研讨会上,有专家指出,我国在城市规划中应突出鲜明特色,不能搞制服化。有专家说,鲜明的形象代表着城市的活力与创造力,外在景观对城市的发展作用举足轻重。城市规划要有次序、有条理,鲜明地展示城市形象。规划要突出不同建筑的功能,住宅

在近日举办的城市规划建设研讨会上,有专家指出,我国在城市规划中应突出鲜明特色,不能搞“制服化”。
  有专家说,鲜明的形象代表着城市的活力与创造力,外在景观对城市的发展作用举足轻重。城市规划要有次序、有条理,鲜明地展示城市形象。规划要突出不同建筑的功能,住宅要区别于写字楼,而写字楼也不能与商铺混淆。

  城市规划中应突出鲜明特色,不能搞“一刀切”。比如上世纪80年代,英国的第三大城市利兹市强制性规定所有建筑必须使用红砖作建材,导致城市建筑单调枯燥,使其面临失去在欧洲重要地位的挑战。

  专家认为,城市规划在强调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的同时,还应与时俱进,做到灵活规划。作为城市规划师,只有融入规划地区,才能透彻了解其情况。在对每个项目进行规划前,规划师首先应深入当地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份地区性的问题报告,清晰阐述规划的必要性。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