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制拆迁手续都有哪些
导读:
我们到知道,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拒不搬迁的,政府是有权利进行强制拆迁的,如果政府部门对在搬迁限定期限过后未进行搬迁的拆迁户进行强制拆迁,是否需要授权呢?是不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求办理政府强制拆迁手续呢,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详细讲解下政府强制拆迁手续都有哪些。
一、政府强制拆迁手续的申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政府强制拆迁手续和强制拆迁执行条件
(一)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
(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政府强制拆迁手续实施
(一)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二)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四)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
(五)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
(六)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
(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政府强制拆迁手续都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只要相关部门手续程序合理,就可以实施强制拆迁的,但是强制拆迁的实施近年来越来越少,也越来越慎重,如果我们遭遇了强制拆迁,要及时的去保护好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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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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