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动迁补偿纠纷的法律依据
导读:
核心内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动迁补偿的规定有哪些?处理动迁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
动迁案件,最容易发生纠纷矛盾的就是关于如何补偿和补偿标准的问题,处理好这个问题,就等于将动迁纠纷处理好了一大半。那么,在处理有关动迁补偿的纠纷争议时,我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拆迁律师告诉我们,一般可以依据的法律条文主要有以下这些: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执法部门在处理动迁补偿纠纷时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用法律依据来说话自然动迁补偿纠纷就会越来越少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现在的生活中,对拆迁是必然的趋势,对于一些破损严重或者阻碍到发展的房屋,必须进行拆除处理,那么,对拆迁房子的房主应该要如何赔偿,在对拆除房子是根据什么为标准进
在拆迁过程中,由于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从而引发纠纷的事例数不胜数。那么,拆迁补偿安置纠纷该如何处理呢?处理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我国房地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拆迁赔偿的房子办理房产证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旧房拆迁作价凭证等资料至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登记,缴纳公共维修基金与相关税费后携带完税证明领
安置房收房五证齐全需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房屋上市交易必须具备五证,五证是办理房产
拆迁户分的房子满五年取得房产证后可以买。拆迁房是对被拆迁人做出安置的房屋,安置的对象一般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和征迁房屋的农户。拆迁房五年之内不能进行上市交易,满五
租房拆迁租户能获得赔偿,依法赔偿替代房屋租金价差损失、房屋装修损失、临时安置损失、搬迁损失、家电移机损失、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等,对拆迁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