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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关税税率的划分 | 国际贸易实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9 12:03:51 人浏览

导读:

1.普通税率(G.T.RATE),亦称一般税率,一般对未建交的国家或已建交但未签订贸易协定的国家采用。普通税率比优惠税率高1-5倍,少数商品甚至高10-20倍,因而是歧视性税率,是最高税率。2.最惠国税率(MFNRATE),亦称协定税率,一般对已建交并订有双边或多边

  1. 普通税率(G.T.RATE),亦称一般税率,一般对未建交的国家或已建交但未签订贸易协定的国家采用。普通税率比优惠税率高1-5倍,少数商品甚至高10-20倍,因而是歧视性税率,是最高税率。

  2. 最惠国税率(MFNRATE),亦称协定税率,一般对已建交并订有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的国家采用。最惠国待遇是 国际贸易 协定中的一项重要条款,据此条款的规定:缔约国的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对方。因此,这种形式的关税减让是互惠的、双向的。

  3. 普惠制税率(GSPRATE),狗日本称特惠税率(SP),加拿大称普惠税率(GPT),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提供的优惠税率,在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进行减免。因而是最低税率、是单向的、非互惠的。

  关税配额(tariff quotas)是指把征收关税和进口配额相结合的一种限制进口的措施。对商品的绝对数额不加限制,而在一定时间内,对在规定的关税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的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附加税或罚款。其按商品的来源,可分为全球性关税配额和国别关税配额;其按征收关税的优惠性质,可分为优惠性关税配额和非优惠性关税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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