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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法律知识

全国抵押担保律师文集

  • 03/28

    2024
    质押权的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法律行为。  1、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2、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动产质权需要出质人实际交付质押财产,而权利质权(如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则需要办理出质登记。  律师补充: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

    黄维宝律师

    黄维宝律师 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房产纠纷,损害赔偿

  • 03/14

    2024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律师补充: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

    黄维宝律师

    黄维宝律师 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房产纠纷,损害赔偿

  • 03/14

    2024
    哪些情形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哪些情形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黄维宝律师

    黄维宝律师 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房产纠纷,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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