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在没有合同和证人以级其它证据下怎么办有视频可以吗?

更新时间:2020-10-18 19:51:01人浏览
问题描述:
工伤认定在没有合同和证人以级其它证据下怎么办有视频可以吗?
7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张守成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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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2017-11-19 04: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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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所在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个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工人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是否盖章,不是必经程序。《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020-10-18 19: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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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的情形、时间期限、材料: 1.怎么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A、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可见,因工作引起的受伤、疾病,包括上下班途中受伤,都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B、虽然不是因工作引起,但有些情形也可认定为工伤。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什么情况下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认定工伤应该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不能断章取义,法律规定之间有冲突时,要依据上位法高于下位法的原则及保护职工权益的原则进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效力明显高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复函的效力,王某无证驾驶自己的摩托车上下班的行为,虽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但并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其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应当按工伤予以认定。  3、外派劳务人员的工伤从宽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外派劳务人员的工伤认定与国内有所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郑立本与青岛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追索赔偿金纠纷一案的复函》认为,外派人员郑立本在国外因交通事故受伤,退休后仍应享受工伤待遇。原劳动部《关于外派劳务人员伤、残、亡善后处理问题的复函》(劳险字〔1992〕16号)亦认为,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外发生伤、亡后,应按照因工伤亡对待。国外没有赔偿金的,按国内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所在单位应给予适当照顾。  以上两个复函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就是保护“外派劳务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对外派人员在国外发生伤残、死亡的,均应认定为工伤,不强调“因工”要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之规定,“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是工伤保险立法目的之一,这两个复函虽然在《工伤保险条例》之前,但其内容与《工伤保险条例》并不相悖,与当前以人为本,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仍应参照执行。  4、工伤认定的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019-10-09 06: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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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工伤认定要提交什么材料
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所在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一般不再受理)
提起工伤认定的,一般应提交: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2、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如无劳动合同书,则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如找2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写好证词按手印后,并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可视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材料;
3、事故发生时原始病例卡复印件;或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职业病诊断书原件;
4、受伤害人身份证复印件;
5、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提供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6、以单位名义申报的,附工伤事故详细书面报告;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附工伤事故经过书面报告;
7、民工或未参保单位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被申请人工商登记,即《企业基本情况》。
2017-11-20 05:25:34
杜凯律师
服务地区-陕西渭南
可以作为证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2017-11-18 17:56:31
华战勇律师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视频只是证据的一部分。。。。
2017-11-18 17:25:23
法律快车律师团队律师
服务地区-陕西咸阳
可以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2017-11-18 1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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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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