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刑法中数罪的认定

刑法中数罪的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14:49:58 0人浏览

导读:

在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时候,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那么刑法中数罪的认定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法中数罪的认定
  •   在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时候,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那么刑法中数罪的认定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法中数罪的认定:

      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并利用该组织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与该具体的故意杀人、爆炸、绑架等罪实行并罚(见120条第2款)。

      2.实施第140至148条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假药等特定的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同时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实行数罪并罚。

      3.走私犯罪并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缉私的,以具体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珍贵文物罪)与妨害公务罪实行并罚(见157条第2款)但要注意第157条第2款所规定的走私犯罪是不包括走私毒品罪在内的,因为根据第347条规定,在走私毒品的犯罪过程中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直接以走私毒品罪的加重情形对...

  •   如果犯罪分子的同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了刑法中的数个罪名的,是要对犯罪分子实施数罪并罚。那么刑法中数罪怎么认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法中数罪怎么认定:

      (1)构成数罪的数个危害行为,必须都是犯罪行为,这是构成数罪的前提条件。数个危害行为,不等于都是犯罪行为。这里所说的数个危害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触犯刑法分则有条文规定的和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行为。

      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不能认为构成数罪。单一罪中具有内在联系的数个危害动作或行为,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都是犯罪行为。而数罪中的任何一个危害行为,必须都是犯罪行为,而且一般不具有内在联系关系。这是构成数罪的重要特征之一。

      (2)构成数罪的数个犯罪,必须是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这是构成数罪的依据。这里所说的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是指数个犯罪构成之间的关系。

      作为构成数罪的数个犯罪构成,只要求它们之间...

  •   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如果一个行为触犯了多个罪名,这就涉及到罪数问题了。那么刑法数罪认定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法数罪认定:

      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并利用该组织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与该具体的故意杀人、爆炸、绑架等罪实行并罚

      2、实施第140至148条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假药等特定的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同时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实行数罪并罚。

      3、走私犯罪并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缉私的,以具体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珍贵文物罪)与妨害公务罪实行并罚(见157条第2款)但要注意第157条第2款所规定的走私犯罪是不包括走私毒品罪在内的,因为根据第347条规定,在走私毒品的犯罪过程中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直接以走私毒品罪的加重情形对待。

      4、保险诈骗行为与故意造成财产损毁、被保险...

  •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不具有因果关系的话,行为人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是构成犯罪的重要的一个判断标准,更多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什么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什么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也就是将危害结果归属于某个实行行为。在发生了某种危害结果时,司法机关首先要确定谁的行为造成了该危害结果,然后进一步判断该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最后得出是否构成犯罪的结论。

      二、什么是作为犯罪

      犯罪行为的基本形式之一。指行为人用积极的行动去实施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刑法中规定的犯罪大多数系由作为的形式实施。如抢劫、盗窃、强奸等。有些犯罪既可用作为的形式实施,亦可用不作为的形式实施。刑法意义上的作为一般是由人的一系列积极动作...

  •   在对抢劫罪进行处罚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具体的抢劫数额是多少。根据抢劫数额的不同,对行为人进行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抢劫罪犯罪数额分为了数额较大、巨大以及特别巨大等三种。那么,抢劫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抢劫罪数额较大的认定。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从抢劫罪概念表述可以看出,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又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归类为侵犯财产罪第五章。既然是一种财产型犯罪,而在该罪表述中又没有规定抢劫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加重处罚情节第四项又规定了“抢劫数额巨大的”,这不是前后矛盾的吗?没有抢劫罪的“数额较大”,又哪里来的“抢劫数额巨大”呢?

      抢劫罪这种财产型犯罪,为什么不规定抢劫罪立...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