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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主体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09:21:49 0人浏览

导读: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那么,受贿罪主体范围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
受贿罪主体范围
  •   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的贪利性职务犯罪。那么,受贿罪主体范围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主体,是认定受贿罪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何为“国家工作人员”?现行《刑法》第九十三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本法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从论。”这就从立法上对受贿罪的主体范围作了明确的界定。

  •   受贿罪主体是指实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下面法律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有关受贿罪的主体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受贿罪主体范围

      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主体,是认定受贿罪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何为"国家工作人员"?现行《刑法》第九十三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本法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从论。"这就从立法上对受贿罪的主体范围作了明确的界定。

      二、受贿罪主体的分类

      《刑法》第九十三条的分类方法从立法上讲是十分科学的,考虑到立法的...

  •   贪污受贿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侵害了公共的利益,以一己私利作为目标,是不被社会所接受和认可的,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一篇文章,贪污罪的主体范围是怎样的?希望对于您了解贪污罪能够有所帮助。

      一、贪污罪的主体范围

      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贪污罪的主体分类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

  •   受贿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我国刑法对于受贿分别规定了受贿罪和单位受贿罪,那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区别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区别如下:

      1、受贿罪中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则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

      而单位受贿罪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则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之条件时,才能构成犯罪,如某国有单位虽然索贿但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尚构不成单位受贿罪。另外值得注意,受贿罪中索贿的刑法明确规定要从重处罚,而单位受贿罪中索贿则不是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2、受贿罪是复行为犯,构成此罪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具有“利用职务便利”的行为,即利用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

      而单位受贿罪只要国有单位索取、非法收...

  • 案件简述:案情简介:王某是某大型国有股份公司的中层干部。在工作过程中,收受下属集体企业的现金。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并以受贿罪提起公诉。王某及其家人找到我寻求刑事辩护。办案经过:任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审阅案卷。从案卷发现两处影响案件定罪和量刑的案情事实。被告人所在的公司是国有股份制上市公司的分公司,而且被告人与分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属于聘任制工作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国有控股公司中,代表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人员属于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而王某从事地工作不属于代表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工作,。。。

    案情简介:王某是某大型国有股份公司的中层干部。在工作过程中,收受下属集体企业的现金。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并以受贿罪提起公诉。王某及其家人找到我寻求刑事辩护。

    办案经过:任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审阅案卷。从案卷发现两处影响案件定罪和量刑的案情事实。被告人所在的公司是国有股份...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犯本罪的,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1月5日联合公布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补充、修改了刑法罪名。规定包括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等内容,调整后的新罪名于2007年11月6日起施行。那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答疑解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

      (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

  • 非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   量刑幅度不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处罚要比受贿罪轻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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