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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17:01:15 0人浏览

导读:

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后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那么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是什么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   核心内容:取保候审是对被取保候审人采取不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人要承担怎样的义务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帮助。

      取保候审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应当没收保...

  •   核心内容:对于取保候审的问题里面,义务是怎么样的呢?被取保候审的人的义务是怎么样要求的呢?结合我国的相关规定,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

  •   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后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那么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

  •   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保证人不用承担责任(包括刑事责任),那么,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刑诉法第55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保证人的罚款数额为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有上述情形的,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

  • 法律咨询:您好,请问律师,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有哪些义务呢?

    耿学军律师回答:

    刑诉法第55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保证人的罚款数额为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有上述情形的,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第七十三条)

  •   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满足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诉法七十一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诉法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保证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

  •   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程序,需要缴纳保证金和找一个保证人,这名保证人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而且若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还会承担相应刑事责任。那么符合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有哪些?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只有同时具备本条规定的上述四个条件的人,才有资格担任保证人。

  •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保证人有如下的义务:

    第一、监督被保证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第二、监督被保证人联系方式变更的,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第三、监督其被保证人传讯时及时到案;

    第四、监督被保证人不得干扰证人作证;

    第五、监督被保证人不得毁坏、伪造证据;

    第六、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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