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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制度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17:31:06 0人浏览

导读:

在刑罚中,有着缓刑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经过了缓刑考验期仍然表现良好,就可以不再执行原判决的刑罚。那么,缓刑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缓刑制度的规定
  •   在刑罚中,有着缓刑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经过了缓刑考验期仍然表现良好,就可以不再执行原判决的刑罚。那么,缓刑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缓刑制度的规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对象: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以下”包括本数。宣告刑。

      (二)可以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应当缓刑:(判决时)不满18周岁的人、(判决时)怀孕的妇女和(判决时)已满75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不得缓刑: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可以适用禁止令,应当实行社区矫正。

      注意:

      1.缓刑考验期间发现漏罪:撤销缓刑,数罪并罚(通常原则,因为没有执行过);又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再次缓刑。

      2.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不得撤销缓刑。针对漏罪单独定罪处罚,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

  •   〔摘要〕:一、我国犯罪的缓刑适用失之过宽,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严惩腐败的呼声形成强烈反差;三是缺乏制度化的缓刑考察规范,监管工作无章可循。形成原因:一是法律规定本身的原因;二是经济体制改革使社会管理手段发生了变化;三是实际执行的原因。三、我国缓刑制度的立法完善。一是立法机关对72条应做出相应的司法解释;二是对“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界定;三是将缓刑适用的原则、条件、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四是建立规范的缓刑考察机制和工作制度;五是建立和完善对缓刑犯奖惩制度;六是建立适用缓刑的前科考察制度;七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强化个案缓刑适用的监督,保证缓刑适用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概念、特征;比较;问题、原因;对策  一、我国缓刑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缓刑,一般的说是指对于判处某种刑罚的一审法院正是钻了这个“空子”,把本应判处...

  •   缓刑也是刑罚的一种执行刑罚,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有很多限制。那么缓刑期间规定是怎么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缓刑期间规定:

      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缓刑期间规定的相关内容。

  • 我国的刑法是针对生活中一些涉及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的一项具体的法律法规。刑事诉讼法针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都有详细的规定,其中关于缓刑的具体实施措施也是有规定的。那么缓刑是什么意思?刑事诉讼法修改对缓刑做了哪些规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做出详细的解答。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

  • 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只要满足缓刑的条件,那么其犯罪分子就可以缓刑。条件有:1.犯罪主体应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情节较轻;3.有悔罪表现;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在考验期后还可不可以撤销?比如在考验期内犯新罪,考验期后发现的。

      律师解答:

      缓刑考验期后--表示已经接受完处罚 再犯新罪重新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根据《刑法》第86条规定,假释的撤销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被假释的犯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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