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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1:04:59 0人浏览

导读:

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方式之遗嘱”。遗嘱人在特殊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由于具有昜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査证的缺点,各国对口头遗嘱的条件皆予以严格规定。那么,口头遗嘱要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口头遗嘱要件
  •   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继承的问题,而继承又涉及到遗嘱,在一些继承中,被继承人可能订立的是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有效有一定的要件,那口头遗嘱要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口头遗嘱的形式要件

      1、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口头遗嘱的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

  •   口头遗嘱是订立遗嘱的一种方式,因为其方便受到了许多人的青睐,那口头遗嘱成立要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口头遗嘱的实质要件:立遗嘱人要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意思表示真实,未受到欺诈、胁迫;所立遗嘱的内容是合法的;处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是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我们知道立遗嘱是财产所有人将个人财产依法处分的行为,有效遗嘱是需要立遗嘱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那么,有效遗嘱的要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

  •   遗嘱指的是自然人生前对其身后财产的处置问题的意思表示,在继承的过程当中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如果要是遗嘱具备法律效力的,那么遗嘱的有效要件有什么?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遗嘱的有效要件有什么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1)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4)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

  •   很多人一生没有孩子或者孩子不在身边了,但是在年老的时候希望有人养老,会认干儿子干女儿,或者是自己的其他亲戚,然后约定离世后遗产赠送给他们。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口头遗赠扶养协议怎样有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在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 遗赠抚养协议可以口头,前提条件是遗赠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用口头的方式定立的遗赠抚养协议,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他人的利益,是遗赠人处分自己的财产的是可以口头订立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遗嘱订立的方式有几种,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五种遗嘱订立的方式。本文主要为您介绍口头遗嘱,口头遗嘱订立之后是否可以变更?变更之后是否还有效力?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即无论是用什么方式订立的遗嘱都是可以撤销和变更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在各种遗嘱中的效力最高,在公证遗嘱之后,又通过订立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其他方式订立的遗嘱,不能取代公证遗嘱的效力。需要再次进行公证遗嘱,才能顺利变更公证遗嘱。

      口头遗嘱的变更不能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但公证遗嘱或者是书面遗嘱等遗嘱的订立可以取代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

  • 在遗嘱继承的类型中,不仅有自书遗嘱、录音遗嘱,还有公证遗嘱。但即使是公证遗嘱也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况,这是需要遗嘱人重点注意的。那实践中想要公证遗嘱有效的话,应该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公证遗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公证遗嘱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3、予以公证。(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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