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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形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15:09:03 0人浏览

导读: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世界各国的法律均对无效婚姻作了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取决于各国法律中的具体规定。那么,无效婚姻的形式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无效婚姻的形式有哪些
  •   我们知道婚姻关系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那么,无效婚姻的形式有哪些?大家是否都清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由此可见,不管是自始无效婚还是可撤销婚均欠缺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所以我国的无效婚姻应分自始无效婚和可撤销婚两种。自始无效婚是指婚姻因欠缺实质要件,从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即有效的婚姻关系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可撤销婚姻,又称为相对无效的婚姻,就是指双方当事人欠缺结...

  •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违反了婚姻法强制性规定,婚姻可能无效。那么,无效婚姻的形式包括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由此可见,不管是自始无效婚还是可撤销婚均欠缺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所以我国的无效婚姻应分自始无效婚和可撤销婚两种。自始无效婚是指婚姻因欠缺实质要件,从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即有效的婚姻关系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可撤销婚姻,又称为相对无效的婚姻,就是指双方当事人欠缺结...

  •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是非常常见的事情,但是作为当事人,我们应该了解清楚房屋买卖无效的情形,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去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房屋买卖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

  • 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人一般有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重婚申请无效的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及基层组织;如果未达法定婚龄以及近亲属结婚的,利害关系人是近亲属;如果是患有疾病的,利害关系人为与当事人一起生活的亲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   在结婚在一件事情上,虽说涉外婚姻在法律法规中与普通婚姻有着细微差别,但是大部分规定实际上都是通用的。那么,涉外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在中国境内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必须遵照中国的婚姻法律。所以说,涉外无效婚姻说起来和我国国内公民之间的无效婚姻在法律规定上是一致的,也就说,在我国境内结婚的,无论是中国人之间结婚,还是中国人与外国人,与港澳台居民等结婚,一样适用我国婚姻法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

      现行《婚姻法》第十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对于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的原则...

  • 申请无效婚姻的程序是:

    1、当事人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工作人员查验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不到法定婚龄。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义忠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这个问题?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6、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

      7、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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