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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17:03:46 0人浏览

导读:

现今很多行人为了方便从而横穿马路,其实这是对自身生命的不负责任,那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
  •   现今很多行人为了方便从而横穿马路,其实这是对自身生命的不负责任,那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横穿马路的行人被撞,行人主要责任70%,车主次要责任30%。具体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一)全部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的事故情况而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一、机动车全责

    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上,且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没有责任,机动车负全责。

    二、机动车主要责任

    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但是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而司机未加注意,这种情况下也是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三、机动车次责或无责,行人主责或全责或同责

    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导致机动车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这种情况下,行人是主责、全责还是同责,要看机动车司机有没有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

  •   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安全意识薄弱,存在侥幸心里的地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过马路,那么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目前,法律界对于行人闯红灯时在人行道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无过错仍存在较大的争议。而根据以往的判决,斑马线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一般更多偏向弱者。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谭跃仑,下面我将针对汽车直行撞左转电动车谁的责任做简要分析。

      通常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驾驶电动车应该按照交通规则进行,不得逆向,否则容易发生事故。如果按照信号灯的指令左转撞上逆向的电动车。逆向的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要给对方赔偿车辆损失。导致人员受伤的,还要承担医疗费及误工费等。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电动车逆行拐弯被撞责任认定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电动车逆行拐弯被撞责任认定

      如果是电动车逆行撞上正常行驶电动车,由逆行车辆承担全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

  •   电瓶车追尾汽车,一般情况下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报警处理,由交警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等,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事故的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自行车撞汽车,这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至于责任在哪一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汽车正常行驶,自行车追尾汽车,肯定是自行车的责任,反之,汽车如果违反交通规则,则是汽车的责任,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自行车撞汽车责任谁承担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自行车撞汽车责任谁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小车与自行车相撞是哪一方的责任,要看双方是否有违法行为,如果都没有违法行为的,由小车承担主要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

  •   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伤,由交警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伤,骑电动车承担主要责任,而肇事车主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本报南通3月29日电 今天,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人张某的上诉,维持海安县人民法院判令其赔偿被上诉人苏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3万余元的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7月18日10时55分左右,苏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海安县城一街道由西向东行驶时,前面同样骑着电动自行车行驶的张某突然左转掉头。苏某避让不及而与张某相撞,导致跌地受伤,车辆受损。

      苏某受伤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后,被诊断为脑外伤和颅底骨折,住院治疗21天,支出医疗费2万余元,并且还需要为二次手术支付材料费、手术费各6000元。

    经司法鉴定证明,苏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颅脑受伤、听力障碍和颅骨缺损,分别构成九级和十级伤残。

      2006年7月24日,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认为张某骑车左拐掉头时未注意伸手示意,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苏某驾驶未经登记、未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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