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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盗窃罪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11:40:39 0人浏览

导读: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那么,构成盗窃罪行为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构成盗窃罪行为
  • 正文: 刘某因恋人索要手机而生非法取得的动机。2004年6月3日上午,刘某来到一手机店,店主林某从柜台内取出多款手机供刘某挑选。刘某选中一款手机,价格为 1860元(鉴定价与此同)。林某将手机和发票一并交给刘某,刘收起发票后说钱没带够,言明待朋友送来钱后一并付清,之后,用手机佯装给朋友打电话,要对方立即送来800元钱。刘某向林某要了一张凳子坐在店门口,林某也到店门口和他闲聊。此时,两位顾客走进店里,林某便起身应酬生意。半小时许,林某突然发现刘某不知何时已离开,便立即来到店门口,而刘某已跑出数十米远。林便一边追一边喊:“站住,抓强盗!”刘某闻声回头见林某追来,说:“你再追,我用石头掷你。”并弯腰作捡物状。林某并未听见刘某的话,只是担心店内财物安全,又怕追赶不上,即回到店内打电话报案。次日,刘某被抓获,手机被追缴并发还了失主。对刘某的行为,公安机关以抢夺罪立案侦查和提出起诉意见,检察机关以诈骗...
  •   盗窃罪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刑事犯罪之一,那么构成盗窃罪行为包括哪些嗯?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以盗窃罪论处:

      (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3)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

      (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上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6)盗用他人或单位电话打境外色情电话,构成犯罪的。

      (7)盗窃假币、毒品等违禁品的。

      (8)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

      (9)非邮政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并从中窃取财物数额较大的。

      (10)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

  • 基本案情:

    2006年2月24日4时,犯罪嫌疑人唐某窜至某市几江西江苑二期工程三单元7-2 号,翻窗入室乘房主钟某某熟睡之机,盗走现金90元及床头柜边比特6228手机一部,在下楼时被房主钟某某之夫赵某某发现,在逃跑过程中窜至西江苑工程项 目部旁代某某开的早餐店内,夺取店内一把菜刀,对追赶至店外的赵某某进行威胁,并扬言要砍死赵某某。唐某逃至长城路驻军某部大门前,拦截一辆出租车准备逃 跑时,被站岗的战士陈某、梁某、赵某抓获并扭送至派出所,经审查,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手机经某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250元。

    争论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唐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根据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 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国家安全局第三届"五长"联席会纪要(渝公法[2005]7号)第十三条规定,盗窃、诈骗、抢夺转转化为抢劫中"当 场&quo...

  • 正文:[案情简介]: 刘某和肖某二人经过预谋,于2003年2月至3月间,雇佣人员和车辆分三次从某县一山林中挖走集体所有的黑油松18棵出售,价值5700元。该油松不属珍贵林木,但已经在山林中生长了40多年,。眼下全国各地都在搞城市大绿化、大树进城,加上油松具有极佳的天然景观效果,使得价格昂贵,不法分子大肆挖掘、销售以获取暴利。[分歧]: 对刘某、肖某二人犯罪行为的定性上,合议庭存在以下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挖掘的油松属于山林,按照有关规定,数量达不到幼树100棵的标准,又不够2立方米的取材标准,因此刘某、肖某的行为不构成盗伐林木罪。而林地树木不能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因此,二人也不能构成盗窃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肖某二人应当构成盗窃罪。因为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是一个对于其他有关于盗窃财产的犯罪,比如盗伐林木罪等,的一个总则性的规定,是一个更为抽象更...
  • 偷东西不一定会构成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赃、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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