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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6 09:09:43 0人浏览

导读: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规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规定
  •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修正案第39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依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窃罪不再以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为唯一构成要件,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有没有偷得财物,都已触犯刑法,构成“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一、法条修改前后的主要变化(一)取消了盗窃罪适用死刑的规定。刑法修正案实施前,刑法规定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刑法修正案(八)...
  • 盗窃罪是侵犯他人财产权的一种犯罪形式,也是法律决不能容忍的。犯罪人往往与他人勾结共同盗窃,以盗取最大的利益。下面就为大家介绍盗窃罪的定义、盗窃罪故意的内容、盗窃罪共同犯罪构成要件等法律内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一、盗窃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二、盗窃罪故意的内容(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
  •   盗窃罪就是盗窃他人的财物,盗窃罪是根据盗窃的数额来定罪的。盗窃罪有什么样的构成要件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希望对大家了解盗窃罪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的客体要件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盗窃罪的客观要件

      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其具有以下特征:

      (1)秘密窃取是指在取得财物的过程中没有被发现,是在暗中进行的。

      (2)秘密窃取是针对财物所有人、保管人...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唐小伟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盗窃罪构成要件有哪些这个问题。

      第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第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的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虽然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实行了多次盗窃的,才能认定为犯罪。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且盗窃次数亦没有达到多次,则不能构成本罪。

      第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第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案情】

    2009年8月一天的晚10时许,徐某预谋抢包,尾随被害人白某到一小胡同。白某发现有人尾随,觉得势头不对,便将随身携带的挎包扔到路边。徐某将包捡起,取出内装的1500余元现金和价值728元的手机,后又追上被害人进行殴打、威胁,最后逃离现场。

    【分歧】

    在处理本案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徐某以抢包的故意尾随被害人,在被害人扔包后,实行捡包取钱,实际上仍是公然夺取他人财物,符合抢夺罪的犯罪构成。其后的殴打、胁迫行为,则视情况另行评价。第二种意见认为,徐某尾随、捡包的行为应分别评价为抢夺罪(预备)和盗窃罪,而其后的殴打、胁迫行为应理解为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而实施的暴力、胁迫行为,从而依据刑法第269条之规定,认定徐某构成抢劫罪。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1、如何评价尾随行为

    抢夺是介于盗窃与抢劫之间的行为。盗窃...

  •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修正案第39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依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窃罪不再以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为唯一构成要件,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有没有偷得财物,都已触犯刑法,构成“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一、法条修改前后的主要变化(一)取消了盗窃罪适用死刑的规定。刑法修正案实施前,刑法规定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刑法修正案(八)...
  • 关于盗窃罪与诈骗罪的辨析王晓楠盗窃罪与诈骗罪被同时规定在刑法分则的第5章侵犯财产的犯罪之中,按照刑法分则划分的依据两个罪名侵犯了相同的客体,都侵犯了公、私的财产利益。二者最大的区别应该集中在各自的犯罪手段之上。盗窃罪的手段是秘密窃取,这是学理上的概念,并没有被规定在刑法条文之中,但是这种学理概念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被广泛接受。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秘密窃取怎么来定义,秘密的标准究竟是从行为人出发还是从行为人的相对方也就是受害人出发,究竟是不为受害人一人所知还是不为把范围扩大到受害人周边的社会整体?我认为秘密窃取的秘密标准是以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为标准的,只要是行为人主观认识上认为自己采取的手段是不为人知的就构成了秘密窃取,因为掩耳盗铃也算盗。窃取又是一种什么行为呢?窃取,我认为包括两部分行为,一方面存在着一个禁区进入的问题。盗窃的行为人将自己的行为伸展到一个自己不应该进入的地方,比方说...
  • 盗窃罪是侵犯他人财产权的一种犯罪形式,也是法律决不能容忍的。犯罪人往往与他人勾结共同盗窃,以盗取最大的利益。下面就为大家介绍盗窃罪的定义、盗窃罪故意的内容、盗窃罪共同犯罪构成要件等法律内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一、盗窃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二、盗窃罪故意的内容(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
  •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量刑有三个幅度:一是三年以下,并处罚金;二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三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当场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量刑有两个幅度:一是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是、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1)入户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3)抢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7)持枪抢劫。(8)抢劫军用物资、救灾、救济物资的。

      本罪的特别规定:(1)盗窃转化为抢劫。(2)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定罪处罚。(3)入户抢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   盗窃罪构成要件

      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律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案情】

    2004年4月29日11时许,二名年轻女子甲、乙预谋后假冒河南省登封市少林寺的尼姑,窜至郑州市前进路24号楼3单元8号一位姓常的女士家中,以帮常女士消灾为由,让常将家中的现金3000元和金首饰用红纸包好放在其女儿的衣服里,后趁常女士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红纸包进行调换,将装有现金和金首饰的纸包盗走,金首饰共价值8051元。

    【处理及评析】

    对于本案的处理,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定诈骗罪。其理由如下:两被告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编造“将钱和金首饰放入衣服口袋中”的虚假事实,并且最终取得了这些财物的所有权。另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认定为盗窃罪。

    笔者同意定盗窃罪的主张。盗窃罪与诈骗罪都是侵犯财产的犯罪,两罪在犯罪客体、犯罪主体和犯罪的主观方面都没有什么区别,关键区别是在客观方面。诈骗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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