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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专利权行使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8 14:21:48 0人浏览

导读:

专利权作为无形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是可以共同享有的,那共有专利权行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共有专利权行使注意事项
  •   专利权作为无形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是可以共同享有的,那共有专利权行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专利权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应不同于物权共有行使规则。

      2、同为知识产权的著作权、专利权,在权利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并无本质差异,从立法的协调性考虑,应保持一致。

      3、在权利行使规则中要充分体现专利法鼓励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宗旨,同时也不得损害共有人的利益。

  •   共有专利权的行使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其客体为无形的技术信息,可以为多个主体共享,其使用不会发生像有体物那样的磨损或损坏。专利权作为无形财产权,其具有不同于物权所有权的特点,在权利共有时,应遵循其特殊的权利行使规则。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未对此进行规定,因此,在专利法修改时,应当增加此方面的内容。

      尽管Trips协议明确知识产权为私权,但是知识产权的确具有社会性。任何专利技术的创造,均不是专利权人苦思冥想出来的,其必须借助已有的社会现有技术,通过专利权人的智力劳动而创造出来的,故专利权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其不同于一般有体物的物权,物权为纯粹的个人私权,一般不具有社会性。专利权的这种社会性体现在专利法第一条“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立法宗旨中,也体现在专利强制许可、法定许可等制度中。

      在专利权共有时,共有专利权的行使规则应有别于...

  •   【专利】共有专利权的行使规则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其客体为无形的技术信息,可以为多个主体共享,其使用不会发生像有体物那样的磨损或损坏。专利权作为无形财产权,其具有不同于物权所有权的特点,在权利共有时,应遵循其特殊的权利行使规则。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未对此进行规定,因此,在专利法修改时,应当增加此方面的内容。

      尽管Trips协议明确知识产权为私权,但是知识产权的确具有社会性。任何专利技术的创造,均不是专利权人苦思冥想出来的,其必须借助已有的社会现有技术,通过专利权人的智力劳动而创造出来的,故专利权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其不同于一般有体物的物权,物权为纯粹的个人私权,一般不具有社会性。专利权的这种社会性体现在专利法第一条“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立法宗旨中,也体现在专利强制许可、法定许可等制度中。

      在专利权共有时,共有专利权的行使规则应有别于物权共有的权利...

  • 依据《专利法》第15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凡办理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如提出专利申请、委托专利申请、委托专利代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撤回专利申请和放弃专利权等,均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在文件上签字和盖章,并由全体共有人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朱德宝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侵犯著作权的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

      具体说来,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者非财产的损失,都属于对著作权的侵权。

      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

      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著作权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是对他人著作权的财产权造成了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如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权、财产权,而假冒他人作品,则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

    合同法对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是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

  •   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有时候往往会觉得双方的条件发生了改变,或者是说自身的条件发生了改变,已经不适应这个签订的合同了,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将合同撤销,那么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有哪些条件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有哪些条件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有哪些条件

      分为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

      1、客观条件: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者负担增加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2、主观条件:

      (1)如果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为无偿行为,不管债务人或受益人是否有恶意,债权人均可以申请撤销。

      (2)如果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则需要受让人具有恶意。

      二、合同撤销权和解除权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的撤销权与解除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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