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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人的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6 10:06:23 0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了解房屋共有人的 权利义务有益于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那么房屋共有人的权利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共有人的权利
  • 房屋共有人的权利公民的房屋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对同一房屋享有所有权。导致房屋共有的情况很多,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联合建造住宅

  •   在现实生活中,了解房屋共有人的 权利义务有益于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那么房屋共有人的权利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产共有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

      共同共有房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换而言之,在共同共有关系存在期间,部分共有人无权擅自处分共有房产。

      二、共有房产的分割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包括共有人死亡、婚姻关系终止、共有等几种情况。对于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无协议的应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等分。鉴于房产是特定物,受不可任意分割的限制,故多采用折价进行分割。无论是协议分割还是折价分割,原则上都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房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的生活、生产等。

      三、房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在共同共有房产分割完毕后,一部分房产所有人需要出卖其所有房产的,如果该部分房产作为未分割前共同房产的一个整体或配套使用,那么,另一...

  •   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两个人共有房屋的情形,所谓房屋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那房屋共有人权利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

      按份共有人在不影响整幢房屋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分出自己的份额,否则只能由其他共有人作价补偿。

      (2)处分自己份额权

      按份共有人对自己享有的份额,有相当于单独所有权的权利,对按份共有房屋中属自己的份额,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各种处分,如出卖、赠与、抛弃等。

      (3)对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按份房屋共有人在出卖自己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按份共有人在出卖自己所占房屋份额时,应预先通知其他共有人。只有其他共有人明确表示不购买,或者其购买的条件不为出卖人满意时,才可以出卖给其他人,否则其他共有人可请求法...

  •   核心内容: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这三种办理方法。

      【文章导航】

      一、房屋共有权相关法律条款

      二、如何增加房屋共有权人

      正文:

      【相关法律】

      物权法

      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六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

  •   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为:(1)依法新建的房屋;(2)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3)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4)继承或受遗赠的房屋。

      房屋的其它权利还包括(典权、抵押权、租赁权、赠予权等)

      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

      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

      抵押权:是一种优先权,是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将标的物的权利置于他人控制之下,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人仍享有标的物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但无权处置。抵押权人也不可以随意处置抵押物。当...

  •   核心内容:法律上对于房屋共有人转让房屋产权有哪些规定?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房屋共有人转让房屋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

      案情介绍:2007年1月29日,张某与谢某共同出资购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梅观高速公路东侧的春华四季园X栋X号房屋。2007年12月26日,张某与谢某签订了一份《关于转让春华四季园房产协议书》,约定由张某出资人民币46万元购买谢某所拥有的上述房屋50%的产权,在张某一次性将转让款付给谢某后,谢某不再拥有该房屋的任何产权,并应配合张某办好房屋过户手续。2007年12月27日,张某依约将转让款人民币46万元支付给谢某,谢某收到款项后却不依约履行过户义务。张某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我所律师把谢某告上法庭,请求判决确认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梅观高速公路东侧的春华四季园X栋X号房屋产权全部归张某所有,谢某应配合张某办理过户手续,由谢某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

  •   对于房屋产权的问题,大家可以简单的了解一下,房子是人们生存的基础,很多朋友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对于房屋产权的问题会发生纠纷,而房屋产权共有人也是共同拥有房屋的相关人员,那么房屋产权共有人是什么意思?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房屋产权共有人是什么意思

      房屋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二、房屋共有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房屋共有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处分自己份额权房产共有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共同共有房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 房屋共有人的权利:1、对按份共有房屋中属自己的份额,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各种处分,如出卖、赠与、抛弃等;2、对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屋共有人与房屋所有权人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人享有完整的对于房产的处分权利,而房屋共有人对于房产只有其共有份额,因此房屋共有人的权利就会有所区别,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房屋共有人有什么权利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房屋共有人有什么权利

      (1)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按份共有人在不影响整幢房屋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分出自己的份额,否则只能由其他共有人作价补偿。

      (2)处分自己份额权。按份共有人对自己享有的份额有相当于单独所有权的权利,对按份共有房屋中属自己的份额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各种处分,如出卖、赠与、抛弃等。

      (3)对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按份房屋共有人在出卖自己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

      二、房屋共有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房屋共有是客体的单一性和主体的非单一性的统一。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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