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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承租人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4:12:16 0人浏览

导读: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那么,公有住房承租人纠纷怎么处理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公有住房承租人纠纷怎么处理
  •   公有住房的承租人驾鹤西去的时候,就会涉及到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的问题。有时候可能容易发生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纠纷。那么公有住房承租人纠纷怎么处理呢?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当给予变更。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的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1) 原承租人的配偶;

      (2) 原承租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居住时间长短);

      (3) 原承租人的父母;

      (4) 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居住时间长短)。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

  •   公有住房拆迁引起的纠纷如何处理  一,因公有房屋动拆迁货币补偿款的分割而发生的纠纷,哪些人员应当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 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纠纷中,一个或数个共同居住人(以下简称“同住人”)、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其他人起诉的,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同住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被通知以原告地位参加诉讼的同住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末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被通知以被告地位参加诉讼的同住人,其在诉讼中的相关事宜,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二,、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问题如何解决? 对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可以就该房屋的拆迁补偿款适当多分。承租人或同住人允许他人末成年子女在自己承租的公房内居住的,一般可认定为属于帮助性质,并不当然等于同意该未成年人取得房屋的权利份额。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未成年人无权主张...

  • 公房承租人变更纠纷如何起诉

    我们一家居住在父亲承租的直管公房中。几个月前,父亲去世后,房管部门直接将该房的承租人变更为我继母。我与姐姐对此变更均有意见。

    请问,就此问题,我们应该通过何种渠道解决?如果起诉,是提起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法官释疑

    这类问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

    直管公房,是指由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政府授权经营管理单位依法直接进行经营和管理的国有房屋。上述情况属于直管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对政府公房管理部门依职权变更直管公房承租人不服的情形,对此,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过,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直管公房承租人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在履行直管公房租赁合同过程中,因违反合同规定的房屋保护、维修、房屋租金交纳、承租人变更等权利义务发生的纠纷,由于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应作为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房产在现代社会进行相应的买卖或者是转让都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的,这个合同的签订就是很容易导致相应的纠纷发生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这个纠纷怎么处理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产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产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这些途径可以概括为: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1、和解

      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

      它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2、调解

      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

      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

      3、仲裁

      这...

  • 公产房变更承租人如何认定 一、公房承租人的认定 到底谁是公房的承租人,这是解决此类案件的第一关键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解决将直接导致不同的利益分配格局。关于公房承租人的确定大致分三种情况:第一,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第二,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第三,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问题主要出...

  • 现在很多人买不起房子只能选择租房居住,在要想要换房子居住或者其他原因离开出租房但租赁还未到期时,一些人会选择转租,由此可能会产生与原房东的纠纷。今天就给大家带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次转租处理方式的相关知识。一、房屋转租行为的法律效力认定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定: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2、审查租赁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二、不能进行出租的情况在租赁房屋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如是以下情况是不能进行房屋出租的,请认真甄别:1、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2、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3、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
  •   经常听到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引起了纠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二)、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实体处理。

       1、 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通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2)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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