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罚金减免的条件

罚金减免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4 10:37:35 0人浏览

导读:

当犯罪分子被判处罚金的时候,由于经济困难的原因,希望可以减免罚金。那么,罚金减免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罚金减免的条件
  •   当犯罪分子被判处罚金的时候,由于经济困难的原因,希望可以减免罚金。那么,罚金减免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以上就是罚金减免的条件。

  •   在土地、房屋交易的时候,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那么契税减免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契税减免条件:

      1.由于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免征契税。

      2.土地以及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但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可以免征契税。

      3.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城镇职工,在本市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契税,超过的部分,仍应该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由于原住房未达到本市规定标准面积而重新购买公有住房的,视为第一次购房。

      4.对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合同期满的售后回租,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5.用于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承受土地使用权,并代政府在该土地上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计税价格应...

  •   大多数已经购买了房产的人,都是知道在购房的过程中,是有着较多的税款项目需要进行缴纳的,但是有些人是不清楚房产税是有着相关的减免优惠政策所存在着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房产税减免条件是什么样子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房产税减免条件是什么样子

      下列情况的土地可以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

  •   大多数已经购买了房产的人,都是知道在购房的过程中,是有着较多的税款项目需要进行缴纳的,但是有些人是不清楚房产税是有着相关的减免优惠政策所存在着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房产税减免条件是什么样子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房产税减免条件是什么样子

      下列情况的土地可以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

  • 减刑交不起罚金的证明:服刑人员确有困难交不起罚金需要开证明的,可以到服刑人员所在地的司法所、局,开一张家庭困难证明,并盖好章。服刑人员提交证明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随着近年来房改政策的出台,二手房交易在市场上出现频率更多了,那么买卖二手房可以减免契税的情况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买卖二手房可以减免契税的情况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二手房税费交易种类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二、买卖二手房可以减免契税的情况  1、普宅首套房可享首套房契税优惠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为1、5%,而对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二套房或者是非普宅才需...

  •   对于有些违法者对它进行经济制裁也许是最好的方式之一,比如判处罚金。这期间就可能会涉及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比如使用方式等等。那么,罚金刑的适用方式包括哪些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罚金刑的适用方式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

  •   在生活中,可能部门罪犯在获得减刑机时会存留些罚金未交的情况,那么,要想获得减刑是不是就一定交罚金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罚金是被刑者必须要缴纳的!可减刑与罚金有必然联系吗?不交罚金可以减刑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各位介绍下!

      一、减刑就一定要交罚金吗?

      我国对减刑有相关规定,罚金只是属于刑法里的一种刑罚,是受罚人必须缴纳的。

      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此规定如下: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而且还会默认为你不服法,是不会减刑的,无力交纳的需要相关证明。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减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受刑人在刑罚的执行期间必须具有法定事由或者法律事实才能获得减刑。

      1、在监狱罪犯提请的减刑、假释,...

  • 我国明确禁止借高利贷的行为,借高利贷不手法律保护。如果双方约定的借款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二十条第一款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