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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3 11:04:28 0人浏览

导读:

动物也是会伤人的,对于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承担我国侵权责任法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承担
  •   动物也是会伤人的,对于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承担我国侵权责任法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的承担的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立法上看,在动物致人伤害时,一种是动物的饲养人承担民事责任,另一种是动物的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   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上涨,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饲养宠物了,但是大多数人却不了解不知道,自己在饲养宠物的时候,就产生了相关的权利与义务,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承担原则是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承担原则是什么

      归责原则分为三种,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以及混合责任。

      1、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案件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为一般情形下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案件、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案件。

      2、 如果是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案件与饲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这两类案件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的绝对责任。

      3、 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形为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案件,即动物园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动物园一方只有在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的情况下才可以免于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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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六章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第一节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概述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法律规定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是一项古老的法律规则。在古罗马《十二表法》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为“私犯”之一种。《十二表法》第8表“私犯”第6条规定:“牲畜使他人受损害的,由其所有人负责赔偿,或把牲畜交与被害人。” 而在古代日耳曼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法国民法典第1385条规定:“动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使用期间,对动物所造成的损害,不问该动物是否在其管束下,或在走失或逃脱时所造成的损害,均应负赔偿的责任。”德国民法典第833条(动物占有人的责任)规定:“1?在动物杀害人或伤害人的身体或健康,或损坏财物时,动物的占有人有义务对受害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害。2?如果损害系由于维...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的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四条共七条,规定了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这对于人们无论是基于个人爱好,还是生活情趣或工作需要而饲养动物,同时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尊重他人生活,将起到巨大的教育、规范和管理作用。

      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主体问题。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主体,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有很大的不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来看,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主体,当然主要是 “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与“被侵权人”,而“饲养动物”也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因为是“饲养动物”使“动物...

  • 日前,安徽省铜陵市中级法院审结一起因饲养的狼狗咬伤他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终审判决被告张某、强某赔偿原告阮某经济损失1686元,并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安徽省铜陵市某厂租赁人张某、强某,为看厂护院而饲养了两只狼狗,并交给负责看护厂门的聘用民工何某照管。2000年3月19日,阮某拉车途经该厂门口时,一只狼狗从其背后突然蹿上来,先在其左腿上咬了一口,后又在其右腿上咬一口,致使阮某两腿均被咬伤,当即不能行走,被人送往医院治疗。阮某共用去医疗费130元,交通费356元。

      阮某在腿伤痊愈后,多次找到张某、强某商量处理事宜,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阮某于2000年6月向铜陵市郊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张某、强某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生活补助费1000元,误工费2000元,精神损失费5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张某、强某在法庭上辩称:我们二人共...

  • 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在各类侵权行为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应该说是一种较特殊的形式,其特殊性在于这是一种间接侵权引发的一种直接责任。在理论和实践上,对于这种行为的性质、责任构成、赔偿标准等方面,应该说都存在诸多争议,因此,在理论上做进一步的探讨,对于侵权理论的研究、对于法律实践活动,应该说都颇有裨益。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历史沿革:

    应该说,从人类诞生开始,就有了饲养动物的历史。人类既养驯服的猫、猪、羊,也养凶猛的狗。这就决定了必然会产生动物伤害人的事件。在蒙昧时代,比较流行的方式是同态复仇。即你饲养的动物伤害了我,我也要通过某种方式让你受到同等伤害。随着人类的不断发展,人们渐渐认识到同态复仇的方式是一种既野蛮,又于事无补的方式。因此,就逐渐过渡到对侵权对象予以经济补偿的方式。对此,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古代立法已有规定。早在春秋战国时代,秦国《田律》牛羊课就出现了鼓励养殖的条款。[1]法律的...

  •   动物也是会伤人的,对于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承担我国侵权责任法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的承担的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立法上看,在动物致人伤害时,一种是动物的饲养人承担民事责任,另一种是动物的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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