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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待遇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4 11:20:04 0人浏览

导读:

女职工生育待遇就是女员工在生育小孩期间所享受到的福利待遇。那么,女职工生育待遇有哪些?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女职工生育待遇有哪些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女职工生育待遇有哪些
  •   女职工生育待遇就是女员工在生育小孩期间所享受到的福利待遇。那么,女职工生育待遇有哪些?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女职工生育待遇有哪些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限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过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费(含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病症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 女职工享有生育保险待遇有: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2.女职工产假期间享有生育津贴。3.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董文燕律师。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中只有妻子一方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导读:对于女职工来说,在工作的时候缴纳的生育保险是非常有用的,等到女员工生了小孩以后就会体现出来,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产假工资:严格地说产假工资是计划时代的产物,那时没有社保体系,员工退休工资由劳动局审批,所在企业支付;同样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产假,待遇也由所在企业支付,俗称产假工资,有按生产前工资发放的,有放基本工资的,总之根据企业的状况及规定标准发放。

      生育津贴:是社保体系中包含生育保险后的产物,由企业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选择缴费基数及所在地区规定的缴费比例,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生育后递交相应材料后由企业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经社保部门审批后发放至员工(也有地区发放至单位)。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区别:

      产假,是指职业妇女在分娩或流产期间,依据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享有的法定假期。享有产假是所有生育女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宗旨在于...

  •   市民黎先生:请问未购买满一年生育险,能否在单位享受其待遇?

      记者出动: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回复,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3号) 第十四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根据黎先生的问题,在单位购买生育保险未满一年,将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下,职工生育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及医疗费。具体按《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1992年广州市政府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产假间照发工资、奖金及工资性补贴。并享受原工作岗位上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全部负担。”

  •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准生证》、《出生证》、《流产证》,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领取生育保险金的手续。

    参见:云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劳[1995]126号)

    发布日期:1995年5月17日

    执行日期:1995年5月17日

  •   根据我们国家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之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五险,五险中包含有生育保险,女方在怀孕以及生产的时候能够享受生育保障,有些人在怀孕之后离婚了,那么离婚了还能领生育津贴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了还能领生育津贴吗

      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女方怀孕后离婚的,离婚与能不能享受生育险是没有关系的,只要职工缴纳了生育险,就能享有生育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

  •   女职工生育产假我们都知道是属于女职工的假期,那么,女职工生育产假有多少天?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晚育产假的规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修正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全国各地的规定标准不一,应以当地最新颁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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