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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签订合同时会约定定金作为担保方式,定金担保具有等同于债务履行、保障利益的特点,那定金担保作用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定金是合同成立的一种证明。定金是双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履行而约定的,其比例不得超过合同目标总额的20%。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期限的,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时起生效。
(2)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双方当事人为了避免定金罚则的制裁,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的义务,这就体现了定金的担保作用。当然,采取定金担保,违约一方仍然要按具体情况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能以定金代替。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的作用。当合同履行后,支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折抵价款。在后一种情况下,定金又起到了预先支付的作用。但是,这与预...
核心内容:定金担保有哪些特征和作用?特征是金钱担保,担保合同债务履行,被担保的主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当事人有担保效果等。定金担保作用有预先支付,担保形式等。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定金担保是指债权人以一定的金钱来保证债的履行的担保,定金担保实际上是物的担保的一种特殊形态。
一、定金担保的特征
定金担保作为一种债权担保方式,具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
1、定金担保是金钱质的一种,为金钱担保
所谓金钱质即将金钱作为质物并向他人转移金钱的占有,以此担保某种行为的一种担保方式。典型的金钱质有定金、开户保证金、信用证开证保证金、订金、封金、账户质押等。金钱质的特点是:
(1)以金钱这种特殊的动产作为质物。金钱是一般等价物,其特性与一般的财产有较大的差别。物权理论将金钱作为动产对待,但认为金钱只是特殊动产。
(2)转移金钱的占有关系。担保人向被担保人交付金钱为质权设立的标志,没有实际交...
许多消费者在买卖房屋过程中,都关注房子的位置、价格,很少关注《购房合同》中的细节,特别是对定金、订金的概念模糊,一旦出现纠纷,不好解决。长春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房置换)经纪人李先生对此进行了讲解。
定金――合同履约的保证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定金既是履约的保证,又是一种支付,同时还是一种赔偿,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开发商违约,...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买房经常会听说诚意金和定金的概念,先交一笔诚意金排号也是商品房买卖中约定俗成的行规,那么,买房诚意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诚意金:所谓的“诚意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另外,通过收取“诚意金”,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现在少数的开发商已经将事先收取“诚意金”作为融资的手段之一。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简单来说:
诚意金可以退,在签定合同时转为定金。
定金等于直接购买了,如果退就是违反合同的行为。
浅析定金的作用和分类
一、定金的概念和作用
定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约定,为保证合同
的履行,由一方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代替物。
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规定:“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
的约定 ,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三) 当事人一方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
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
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
金。”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
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
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
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
购房定金的意义是什么?购房定金是指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规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抵作价款。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购房定金的意义是什么?
购房定金是指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规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抵作价款。给付定金方如不履行合同就失去了定金权,无权索要定金。接受定金方如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这样,当事人为避免受定金制裁,从经济利益上考虑,也能促使自己认真履行,体现了定金的担保作用。
定金在经济合同履行时,可抵作价款,这样,定金作为应予给付的款数中所付之款,也是一种预先给付,起了预付款的作用。但是,定金虽有预付款的性质,却与预付款有本质的区别:在不履行经济合同里,预付款没有担保作用,不产生定金的法律后果;而付款方不履行合同时,...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主要是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能够担保债务的履行。同时法律规定了定金罚则。而订金不是法律概念,也不具有担保作用,一般会被认定为预付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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