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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构成虐待家庭成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2 14:31:16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看见虐待家庭成员的相关新闻,那么,怎样才构成虐待家庭成员?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怎样才构成虐待家庭成员
  •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看见虐待家庭成员的相关新闻,那么,怎样才构成虐待家庭成员?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虐待家庭成员是指共同生活的、相互之间具有一定亲属或者抚养、赡养、扶助关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经常采用打骂、冻饿、强迫劳动等方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

      肉体上的摧残有殴打、捆绑、不让吃饱、不让穿暖、有病不给看,强迫体力劳动等;精神上的折磨有咒骂、侮辱、限制自由等。虐待的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

  • 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导致严重后果的都属于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六款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遣弃。”然而,在现代生活中,由于家庭成员间的不和睦或者自己的一已私念,或出于某种利益出发,而导致家庭成员间的虐待现象时有发生,且有越演越烈的趋势。婆媳不和造成媳妇虐待婆婆;夫妻不和造成丈夫虐待妻子;因生女孩而造成男方全家人虐待女方;讨了新娘不要老娘而虐待老人;为已私欲而虐待子女;等等。请看下面两起案件。一起是因逼妻子4次流产而构成虐待罪的案子。丈夫陈某被指控为虐待罪,被一审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991年12月,陈某与同乡女青年王某自由恋爱结婚。结婚后,夫妻关系和睦。陈的母亲急于抱孙子,经常探听儿媳是否怀孕的消息。由于陈家三代单传,陈母多次告诉当医生的儿子:“你也懂那个,如果是女的,打掉!”陈某知道母亲的意思,却不忍心让自己的亲生骨肉死在胎中,只好默默流泪。可是耐不住母亲的苦苦劝说和逼迫,陈...

  •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遣弃。”然而,在现代生活中,由于家庭成员间的不和睦或者自己的一已私念,或出于某种利益出发,而导致家庭成员间的虐待现象时有发生,且有越演越烈的趋势。婆媳不和造成媳妇虐待婆婆;夫妻不和造成丈夫虐待妻子;因生女孩而造成男方全家人虐待女方;讨了新娘不要老娘而虐待老人;为已私欲而虐待子女;等等。请看下面两起案件。一起是因逼妻子4次流产而构成虐待罪的案子。丈夫陈某被指控为虐待罪,被一审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991年12月,陈某与同乡女青年王某自由恋爱结婚。结婚后,夫妻关系和睦。陈的母亲急于抱孙子,经常探听儿媳是否怀孕的消息。由于陈家三代单传,陈母多次告诉当医生的儿子:“你也懂那个,如果是女的,打掉!”陈某知道母亲的意思,却不忍心让自己的亲生骨肉死在胎中,只好默默流泪。可是耐不住母亲的苦苦劝说和逼迫,陈...

  •   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损害,虐待可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形式,也可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的形式。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疗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应根据情节和后果作不同的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告诉的才处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无过错方有权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   有的人心理变态极端,一言不合就虐待儿童。有的人甚至虐打儿童导致死亡。那么,虐待儿童致死如何判刑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虐待儿童,并且在刑法当中规定了虐待罪,对儿童实施虐待的行为情节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作出刑事处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对于虐待儿童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虐待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关于虐待罪的规定是: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通过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虐待罪容易同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混淆。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某一行为是构成虐待罪还是故意...

  •   挪用公款罪有三种法定犯罪行为: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较大且超过3个月未还的。很多挪用公款罪的案例都是为了营利或者进行非法活动。那挪用公款罪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形。

      (1)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2)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且超过3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公款罪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

  •   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刑法上的遗弃罪,可以理解为遗弃家庭成员罪。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知识,一起看看吧。

      首先所谓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如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一定条件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有抚养孙子女、外...

  • 如何界定遗弃家庭成员

      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婚姻法》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赔偿费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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