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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具备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4 14:50:13 0人浏览

导读:

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目前法律规定是不可以自由转让的,所以转让需符合条件。那么,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具备的条件
  •   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目前法律规定是不可以自由转让的,所以转让需符合条件。那么,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符合以上条件,房屋买卖才能万无一失。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自由流通现在国家已经在进行一些试点,但是法律还没有改变,暂时无法实现自由买卖。

  • 农村宅基地不归个人所有,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农村宅基地经过审批手续,可以在同一经济组织内部转让。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我们知道农村房屋不同于城市,很多人对农村房屋买卖都不了解。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必须符合的条件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农村房屋买卖必须符合的条件如下: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

      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   核心内容:农村房屋买卖程序怎么走?农村房屋买卖需要经过村民委员会的书面同意;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等程序。买房人还应该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详细内容,仅供参考。

      农村房屋买卖程序流程如下: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法律快车知识延...

  •   原告王某因18年前父亲与被告张某达成的买卖合同,将被告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父亲与被告之 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争议房屋遇拆迁,要求被告给付原告拆迁补偿款总额的30%.原告王某诉称:父亲(已去世)与被告张某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将位 于大兴区黄村镇某村的房屋及院落卖给被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亲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被告张某辩称: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原告父亲与他签订 了房屋买卖协议,村委会干部在协议上签字,买卖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双方按协议已全面履行了义务。

      法院认为:依据我国现行相关土地管理法律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 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 证。因被告张某购买的房屋属大兴区黄村镇某村所有,而被...

  •    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房地产市场也日趋活跃,农村房屋买卖特别是农村住宅的买卖数量上升明显,纠纷发生率较高,其中买卖行为的效力是法院解决此类纠纷的难点,其中两上突出的问题是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流转问题。

      案例:毛某与秦某系夫妻,双方有农村住房三间,所有权登记在毛某名下。2003年8月14日,秦某与成某签订售房协议,将此三间平房出售给成某。协议签订后,成某付清房款后入住。毛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秦某与成某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法院认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不允许转让。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且成某非毛某所在村的村民,其无权享有该村的土地使用权,故秦某与毛某之间...

  •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么,宅基地1平方补偿多少?宅基地怎么补偿?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如何补偿征地?一、宅基地1平方补偿多少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宅基地补偿标准:宅基地补偿是根据各地不同而制定的,补偿标准要到当地相关部门去查。二、宅基地怎么补偿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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