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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要求解散公司可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9 14:05:51 0人浏览

导读:

当公司经不善资不抵债的时候,有的股东可能会觉得这样的公司还不如倒闭的好,会疑惑于股东要求解散公司可以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可以吗
  • 股东可以要求公司解散吗股东一般不能单方要求退股或者解散公司;但对于确实已经陷入表决僵局和经营僵局、控制股东严重压制小股东利益以及严重违背设立公司目的等情况的有限公司,如果少数股东起诉要求退股、解散公司或者解除合作协议的,人民法院会慎重受理。在神力过程中,法院会要求当事人首先尽量进行内部救济,包括采取内部和外部转让股份的方式解决;即便最终需要判决处理,也要对当事人进行说明,尽量通过要求公司或者控制股东收购股份而退出,一般不能采取解散公司的做法。
  •   当公司经不善资不抵债的时候,有的股东可能会觉得这样的公司还不如倒闭的好,会疑惑于股东要求解散公司可以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可以吗?可以。

      1、解散公司也是股东退出拿回投资的方式之一。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以后,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权所持比例分配。

      2、公司办理注销登记。二是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所谓解散公司诉讼,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

  •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什么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困难与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目前没有明确的标准,现实中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标准。实践中对公司股东会僵局和董事会僵局构成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没有分歧,但是对是否还包括其他的情形却存在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仅仅是股东的有关权益如股东资产收益权、知情权等权利无法有效实现等,并不当然导致“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后果,即不能以此作为判决解散公司的理由。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出资后,其并不当然亲自经营管理公司,而仅仅基于其对公司持有的股权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是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表决的方式进行的,一般情况下,只有因股东僵局导致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无法召开...

  • 有限责任公司退股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常常面临这样一种困惑,即在什么情形下可退出公司并如何获得其退出对价。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是,这不等于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转股、退股两种方式推出公司。此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亦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得以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下面,笔者将结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一、转股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转股方式退出公司。股权的转让方式包括股东内部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内部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外部转让 ...
  • 股东可以要求公司解散吗股东一般不能单方要求退股或者解散公司;但对于确实已经陷入表决僵局和经营僵局、控制股东严重压制小股东利益以及严重违背设立公司目的等情况的有限公司,如果少数股东起诉要求退股、解散公司或者解除合作协议的,人民法院会慎重受理。在神力过程中,法院会要求当事人首先尽量进行内部救济,包括采取内部和外部转让股份的方式解决;即便最终需要判决处理,也要对当事人进行说明,尽量通过要求公司或者控制股东收购股份而退出,一般不能采取解散公司的做法。
  •   当公司经不善资不抵债的时候,有的股东可能会觉得这样的公司还不如倒闭的好,会疑惑于股东要求解散公司可以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可以吗?可以。

      1、解散公司也是股东退出拿回投资的方式之一。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以后,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权所持比例分配。

      2、公司办理注销登记。二是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所谓解散公司诉讼,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晓颖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吗这个问题。

      那么答案是可以,出现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1、公司经营到期,届满;

      2、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一直亏损,资不抵债,无法抢救的;

      3、股东大会同意解散的;

      4、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的;

      5、公司被吊销执照的。

      6、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需哪些手续问:我是一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现有一股东要求退股,公司决定退还其投资的注册资本本金及分配利润,然后由其他股东补足其减少的注册资本即注册资本总额不变。请问办理这些变更手续都需要到哪些部门去办理什么样的手续?都需要一些什么资料?另是否也得重新验资?非常感谢!

    答 :你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准许退股的,但股东的股份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转让,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的转让价款可以双方商定。变更手续到贵公司原登记的工商部门进行。不需要重新验资,只要变更股东就行了。 但要注意的是,在签定股权转让合同之前要看是否贵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无限制性规定。

  • 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与股东达成收购协议,来收购股东的股份。但收购股份必须具有公司减资、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用于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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