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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权债务怎么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7 09:10:40 0人浏览

导读: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那么,离婚债权债务怎么分割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债权债务怎么分割
  •   现实生活中,夫妻与他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离婚案件中很常见的问题。那么离婚债权债务怎么分割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债权债务怎么分割:

      (一)个人债务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的债务

      有的夫妻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投资设立了企业以经营并获利,当然,胜败乃兵家常事,也有人的企业是对外欠很多债务的。那么这些债务是怎么来分担呢。

      简单地说,这和这些企业的性质有关。如有的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这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

  • 离婚时分割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而个人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债务: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的时候,是要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的,当已确认夫妻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时,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那么离婚债务怎么分割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债务怎么分割: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相关问题,确定离婚债务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因此,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关键是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离婚债务怎么分割的相关内容。

  •   离婚时,房产往往是离婚双方最主要的争议财产。对于父母出资购房、承租公房、拆迁安置房等特殊房产,分割时权益不易厘清。

      一、父母出资的房产如何分割

      1.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父母拿首付的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如果房产还有按揭贷款,则由受房人按照目前评估的房产价值,将赠与款、按揭款扣除之后,支付给另一方一半款项。

      要避免这类矛盾,有两条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在结婚后把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条途径是结婚前双...

  • 原告朱某与被告蔡某于1995年登记结婚,四年后,朱某的户口迁

      入丈夫蔡某的户口所在地的蔡村。2001年间,蔡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

      讼,一场离婚大战后,人民法院于2002年6月终审判决两人离婚,女儿

      由蔡某抚养。

       但因家庭承包的4.566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分割,故朱某于

      2002年10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原来,1999

      年进行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经该地镇人民政府审批,蔡家蔡村的责

    任田4.566亩,共为8个地块,发包方为蔡村经济合作社,承包方为蔡

      某夫妇、蔡某父母和弟弟,还有蔡某和朱某的:A--JL,其中蔡某的父亲是

      户主,承包期限为1999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朱某认为

      自己应该拥有其中六分之一的土地承包权,但蔡家不肯,朱某便将前夫

      蔡某及前夫的父母和弟弟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该4.566亩的土地承包

      经营权。

       法院受理...

  • 核心内容:现在的夫妻一般情况下都会在结婚之前购买房子,就会需要做一个婚前的按揭,那么如果离婚的时候这个按揭的问题可以如何进行解决呢?所谓婚前按揭房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那么,对婚前按揭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处理呢?是作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还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从按揭购房的法律关系来看,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三方两个法律关系,即购房方与出卖方(一般都是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购买方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当购房方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付清了首付款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了开发商账户后,开发商就应当为购房方办理房产证,在办理了房产证以后,购房方与开发商之间已经履行完了合同义务,结束了购房合同的关系。接下来,购房者要履行的是另一个合同,即购买方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此时,购房者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   广州市民赵x刚和张x莉原本是恩爱夫妻,身家数百万元。一闹起离婚来,张x莉就将两人名下的存款逾490万元取走,原是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无偿转让,就连一辆小轿车也低价处理给他人。赵x刚无奈求助于法院。日前,番禺区法院对这宗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张x莉转走的存款逾490万元应补偿给赵x刚一半。

      起初:五年高墙阻隔难断感情

      赵x刚和张x莉现在都居住在番禺区,四十岁出头。他们在1986年到1987年间相识相恋,1988年5月在钟村镇登记结婚。他们的婚礼却是在1993年11月举行,距离婚姻登记时间足足有五年多。

      原来,张x莉在此期间曾被判有期徒刑,入狱五年。说起这段往事来,张x莉很有感慨。她表示,她这是在代赵x刚受过。在赵x刚面临因盗窃犯罪可能被判刑入狱的情况下,出于对赵x刚的感情和保护,她“情感战胜理智”,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承认盗窃是自己一个人所为。她在监...

  • 起诉离婚债务的分割: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如果是个人债务的,由个人返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罗静雯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我认为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1、婚前以个人财产全资购买的,为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的情形,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结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4、对于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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