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 怎样分割房产
导读:
离婚时,房产往往是离婚双方最主要的争议财产。对于父母出资购房、承租公房、拆迁安置房等特殊房产,分割时权益不易厘清。
一、父母出资的房产如何分割
1.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父母拿首付的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如果房产还有按揭贷款,则由受房人按照目前评估的房产价值,将赠与款、按揭款扣除之后,支付给另一方一半款项。
要避免这类矛盾,有两条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在结婚后把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条途径是结婚前双方对房屋做个婚前个人财产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
三、购买公房产权,婚前婚后有区别 通常状况下,由于公房是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因此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也依据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对售后公房产权问题作出了专门规定,即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售后公房,应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简言之,婚前买下的产权就是个人财产,反之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旦以后离婚的话,该房子是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拆迁安置房如何分割 在生活中,有不少离婚夫妻为分割拆迁安置补偿款而头疼不已。
四、拆迁获得的补偿安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主要看拆迁房屋的产权来源。
1. 如果拆迁的房屋系私房,那么拆迁安置中的房屋补偿款就是原私有房屋的转化形式,仍然属于原房屋的产权人所有。但是对于其他形式的补贴或者费用,比如速迁费、过渡费、奖励费、早签约奖等属于补贴性质,按照规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如果拆迁款系基于拆迁人是同住人身份而获得的补偿安置款,其性质上应当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补偿,并非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因此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的拆迁款如何分割,主要看公有住房是否双方均有权居住和使用,如果是的话,那么该部分动迁款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公有住房按照规定一方无权居住,那么该方也无权要求分割动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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