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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证据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5 10:21:56 0人浏览

导读:

在诉讼过程中,举证是及其重要的。有的当事人因为一些情况导致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证据的情形也存在,那么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证据如何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证据如何处理
  •   在诉讼过程中,举证是及其重要的。有的当事人因为一些情况导致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证据的情形也存在,那么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证据如何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据此可知,逾期举证的,法院采纳后,依法应当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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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证期限这篇文章将具体介绍举证期限的概念、举证期限的提出及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等内容,具体介绍如下:

    (一)举证期限的概念

    举证期限即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最后日期,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但需经人民法院准许。举证期限属民事诉讼期间制度,属于指定期间,由法院根据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依职权确定。举证期限虽然是由法院指定的,但法院也不能随意指定,法院在确定举证期限时应充分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的能力,所需时间,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等。因为举证期限制度对当事人举证能力的要求是较高的,如何保证在有限的时间里收集所有的关联性证据以及保证所收集证据的证明力,须保证当事人和律师拥有收集证据的正当手段,适当扩大律师的证据收集权。

    总之,法院对举证期限的确定,既要注重诉讼进程的紧凑和快速,又...

  • 证据失权制度,即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若不存在举证期限的延长或重新指定等特殊情形,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也不得在裁判时将其作为事实认定根据的制度。如果法院将此种证据作为事实认定的依据,当事人就此上诉,二审应予以直接改判,而无需撤消原判发回重审。证据失权制度的建立是公平原则的落实和程序公正的体现。通过规定证据失权制度,能够为双方当事人创设进行诉讼的平等机会。而证据期限失权效果的产生,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在法庭审理中出现的突然袭击而导致一方处于不利的诉讼境地,同时也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证据失权制度的价值取向是符合现代民事诉讼发展规律的,但在司法实践操作中,需.注意的是: 1.要合理划定证据失权的临界点。证据失权的临界点,也就是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的最后期限。关于证据失权临界点的确定,纵观世界各国,主要有以下两种做法:一种是将临界点确定为开庭审理之前。即开庭...
  •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工伤认定期限过来,是否就不能再认定工伤呢,很多人都有这一疑问。那么,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是否超过了一年的期限就不能认定工伤,不能主张合法权益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工伤案件属于一种特殊的人身伤害案件。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在上位法有不同规定时应当适用上位法。

      在《民法通则》中规定,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一年。如果用人单位一直在负责劳动者的治疗,劳动者知道权利被侵犯是在单位停止对劳动者的治疗时开始。因此,如果没有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法律应当保护其合法的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仲裁部门出具不予受理的决定书,然后向法院提起工伤赔偿诉讼,由法院作出工伤认定,判定劳动者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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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这就要求当事人相当熟悉人民法院关于举证程序的相关规定,相关内容在您立案时,法院回执的“举证通知书”内,当事人一定要认真阅读。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法院说明情况,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举证批准。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不提异议,法院不会主动因举证过期而拒绝质证。但是,如果关键性的证据得不到质证,自己又是原告,只能采用撤诉的劣招来补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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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的,不能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只能向法院起诉请求人身损害赔偿。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 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来确定的。当事人在给定期限举证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黎名元。

      证人证言的提交及证人出庭申请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证人出庭作证需等待人民法院的通知。如果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提供书面证言、使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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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诉讼过程中,举证是及其重要的。有的当事人因为一些情况导致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证据的情形也存在,那么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证据如何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据此可知,逾期举证的,法院采纳后,依法应当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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