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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管辖权的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9 09:24:55 0人浏览

导读:

在民事诉讼当中,起诉时需要对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做出判断。那么关于一般民事纠纷的法院管辖权的确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法院管辖权的确定
  •   在民事诉讼当中,起诉时需要对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做出判断。那么关于一般民事纠纷的法院管辖权的确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 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级别管辖是在我国法院系统内部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的法律制度。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是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法院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大量的案件由基层法院受理。

      2、 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地域管辖是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同级别、不同地区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法律制度。地域管辖通常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适用“被告就原告”的原则。

      3、...

  •   在夫妻感情破裂而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管辖权的问题。那么确定离婚管辖权法院的依据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确定离婚管辖权法院的依据,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关于如何确定离婚管辖权法院,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 ...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
  •   离婚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

  •   现今,民间借贷已成为继婚姻家庭后第二大民事纠纷类型,虽然民间借贷弥补了正规金融的缺位问题,支持了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繁荣发展,但由于民间借贷发展中尚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由此酿成许多纠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介绍民间借贷管辖权的确定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管辖权的确定

      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原告有择地诉讼选择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民间借贷”属于三级案由,置于二级案由“借款合同纠纷”中,因此,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

      对于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原告具有选择权,依照民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

  •   核心内容:民事诉讼中法院对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管辖概述

      管辖的概念 管辖恒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辖恒定的有关司法解释) 专门法院的管辖

      民事诉讼管辖是指确定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管辖恒定原则

      管辖恒定原则是民事诉讼确定管辖的重要原则。所谓管辖恒定原则,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

      管辖恒定包括级别管辖恒定和地域管辖恒定,级别管辖恒定主要指级别管辖按起诉时的诉讼标的额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标的额增加或减少而影响案件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恒定指地域管辖按起诉时的标准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确定管辖的因素的变动而影响案件的地域管辖。例如,当事人住所地的变化、经常居住地的变化、法院辖区的变化,这些都不影...

  •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确定:1、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行政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3、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当我们遇到政府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损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那么行政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行政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14条对此作了具体规定:(1)确认发明专利案件和海关处理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这里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根据《若干解释》第8条的规定,有下列几种情形:(1)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2)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

  •   当事人如果认为原告所起诉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做出支持或者驳回的裁定,对于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的话要如何处理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如何处理 。

      一、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如何处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但上诉状可以交给一审法院。

      二、管辖权异议裁定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 第5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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