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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形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3 15:19:23 0人浏览

导读:

租赁合同我们在生活中没少见,现在租赁对于我们来说可以说是家常便饭了,那么租赁合同形式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租赁合同形式
  •   关于合同形式本法总则部分已作出规定,即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并不特别要求合同当事人来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里的法律不仅指有关的专门的法律,而且也包括合同法分则中规定的对特定合同的特定的书面要求。关于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订立,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是规定本条内容的依据。

      租赁合同是转让租赁物使用权的合同,出租人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就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同时承租人负有在租赁期间届满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返还的租赁物要符合原状。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时应当按照约定使用,如果对租赁物造成损害要视不同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些权利义务关系应当明确、具体。在租赁合同中,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有其一定的便利性,如在一些临时使用租赁物的交易中,一名天津的游客到北京临时租一辆自行车游玩,租一架照相机照相,在...

  •   租赁合同我们在生活中没少见,现在租赁对于我们来说可以说是家常便饭了,那么租赁合同形式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据此规定,我国租赁合同形式为:

      1. 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是否做了约定,都视为不定期租赁。

      以上就是“租赁合同形式”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    答:根据《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合同应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对租赁期限有争议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但书面形式是合同成立的有力证据,而口头形式则必须 双方当事人都承认或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人给予证明,或由其他凭据可以证明。采用书面形式更能有利避免当事人发生纠纷。

  • [案情]2002年8月15日,某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交建公司)与某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签订一份《混凝土输送泵以租代买协议》,该协议约定:机械公司向交建公司提供HBT60C拖式混凝土输送泵1台,价格为18.5万元;交建公司先付10万元后方可将输送泵运走,在款未付清之前,输送泵产权仍归机械公司所有,双方执行租赁合同;租赁金每月4万元,先付款后使用;输送泵货款全额付清后,该合同自行转为购销合同,输送泵所有权一并转给交建公司等。合同签订后,交建公司当即支付给机械公司10万元,并把输送泵运走。2002年9月和 10月,交建公司分别付给机械公司4万元、2万元,尚欠2.5万元至今未付。2004年8月24日,原告机械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交建公司支付从 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共18个月,每月租金4万元,合计72万元中三分之一的租金24万元。被告交建公司辩称,双方签订...

  • 租赁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有:

       1、标的物不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非消耗性的特定物,而购销合同的标的物则无此限制,只要是允许流通的商品都可成为购销合同的标的物。

       2、标的物交付时的法律后果不同。租赁合同中,标的物交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承租人取得在租赁期内租赁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制的收益权,而出租人仍享有财产的所有权;而在购销合同中,标的物一经交付,其所有权就由供方转移给了需方。

  • 按照《民法通则》第61条和《合同法》第58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确认无效后,其处理上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顶。承租方实际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还租金 ,作为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损失。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签订租赁合同前,双方应尽职调查,避免签订无效合同。以下介绍几种常见的无效合同。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有这么一个案子,某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给某公司,双方约定了租期、租金及违约条款。承租方进入后对大厦进行了装修。几个月后 ,承租方以《租赁合同》无效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产公司返还其已经收取的房租,及该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赔偿其损失。经查,房产公司系大厦的建设单位,该大厦尚未办理整体验收手续。另外消防支队同...

  • 所谓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即融资租赁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表现为合同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238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通常具有以下内容:

      (1)租赁物的名称;(2)租赁物的数量;(3)租赁物的规格;(4)租赁物的技术性能;(5)对租赁物的检验方法;(6)租赁期限;(7)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应当注意,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在于融通资金,其区别与一般的租赁合同,其租金往往高于一般的租赁合同;(8)币种。融资租赁合同在我国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引进外资,解决国内经济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不同国家的币种和货币政策差异很多,因此,在融资租赁合同中通常应当约定交易所采用的结算币种;(9)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在一般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负有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然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一方面,出租人承担的实际上是一种融资人的角色,取得租赁物的所...
  •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租赁合同即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融资租赁中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租赁合同中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在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事先并不拥有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出租人事先已经拥有了租赁物。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租赁合同是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合同,自然租赁合同纠纷也不少见。租赁人和出租人经常因为租赁合同产生各种矛盾,从而引起纠纷。那么,具体而言,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这类案件靠哪些法律调整呢?一、租赁合同纠纷的概念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而租赁合同纠纷是因租赁事由不符合当事人预期,所引发的法律纠纷。二、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由民商法领域调整。如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可以进行协商调解,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大部分的租赁合同诉讼是由出租方提起,因为承租方确实无力支付租金或者在诉讼前会采取拒付租金的方式试图让自己的要求得到满足。同样在大部分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都会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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