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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薄记录哪些信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9 11:32:09 0人浏览

导读:

不动产登记簿是记载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并备存于特定机关的簿册。那么,不动产登记薄记录哪些信息?很多人都不清楚,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不动产登记薄记录哪些信息
  •   不动产登记簿是记载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并备存于特定机关的簿册。那么,不动产登记薄记录哪些信息?很多人都不清楚,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1、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2、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4、其他相关事项。

      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可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会对房地产调控、信息透明、社会公平、反腐等诸多方面都产生影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如果能够顺利实施,可能会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加公平地交易,有利于中央宏观调控的实施。

  •   在我国对于不动产的公示方式明文规定了登记方式。那么登记需要哪些资料呢?又有什么流程呢?有什么好处呢?很多人都有这个问题的困惑,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资料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3)不动产权属证书,需要携带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和增值税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

      (5)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6)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

  •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那么,不动产包括哪些?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 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房地产估价规范:房地产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   不动产登记簿,是指记载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并备存于特定机关的簿册。

      附:《物权法》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一、不动产登记簿的作用

      1、就权利人而言,不动产登记簿是有效的表明权利人就不动产所享有的权利的源证明文件,能够清晰地展现不动产上的权利变动状况,因此具有无可争辩的权威性。

      2、就第三人而言,不动产登记簿具有公信力。

      3、就国家来说,不动产登记簿便于国家对有关不动产的监督与管理,更便于人民法院在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时确定责任的归属。

      二、不动产登记簿与权属证书的关系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不动产指的一般都是房屋,房屋所有人在取得房屋权属之后应当及时到房管局办理好相关的登记手续取得不动产权证,那么不动产权证是什么?怎么办理不动产权证?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不动产权证是什么?

      不动产权属证,全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权证和现在的房产证相比,不动产权证产权内容更详细,但就权利人的实质影响而言,不动产登记证明只是房产证、国土证等不动产统一后的新证明,旧的房产证并非一定要换“新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坚持“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指到房地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的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证明文件。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权属证明需要登记,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后,发放不动产产权证才能证明房屋权利的归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于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正式启用。

    新的“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内容更详细,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房产证上写有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土地状况。

    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证,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编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房产证升级为不动产证后,根据有关规定,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需要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 就像以前会有的人为了能够实现自己的愿望然后自己一些值钱的东西抵押典当给当铺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当行,现在我们也有很多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即期利益然后就把自己的动产或者是不动产抵押出去。但是并不是每一个抵押或者是典当都会相对顺利,接下来就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不动产抵押合同诉讼时效及其相关问题。一、不动产抵押合同诉讼时效:所谓抵押期限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抵押权人能够行使抵押权的有效期间,即抵押权有效存续期间。抵押期限对抵押权产生作用,突出表现在时效的有关规定是否适用于抵押权,此点在理论上历来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肯定说,时效之适用客体为一切民事权利,抵押权当包含其中,而否定说则认为,时效仅对于请求权适用,物权请求权可以作为时效客体,但物权本身则不能适用时效的规定。我国《担保法》第52条明确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民法通则中规定有诉讼时效,该时效只适用于...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张娟律师。

      按照正常法律操作来讲,农村房屋房产证是不可以用来贷款的。银行可能就不会给予贷款,理由:

      1、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子房产证,这种类型的房屋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管部门是不给办理抵押登记的,因此是不能从银行贷款的。

      2、农村中房子房龄很老的房产证,这类时间较早的房屋建筑甚至有些房屋都属于危房系列,此类房屋是不符合银行部门放贷的规定不能从银行贷款。

      3、旧城改造范围内内的房屋房产证,因为这类型的房屋已经被当地房管部门封档了,是不能办理农村房屋抵押登记的,因此是不能从银行办理贷款。

      4、没有申请贷款实体的房屋房产证,就是说虽然房屋资质符合银行的抵押贷款规定的,但是没有真正正在经营的经济实体作为申请贷款人,所以这也不能从银行申请到贷款。

      5、在社会中有不良信用的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你的征信已经被纳入黑名单内了,即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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