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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拒赔法定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3 10:12:39 0人浏览

导读:

保险公司是指依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将保费所得资本投资于债券、股票、贷款等资产,运用这些资产所得收入支付保单所确定的保险赔偿。保险公司通过上述业务,能够在投资中获得高额回报并以较低的保费向客户提供适当的保险服务,从而盈利。那么,保险公司拒赔法定情形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保险公司拒赔法定情形
  •   保险公司做拒赔结论一般都是很慎重的,保险公司拒赔法定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

      (1)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驾车;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发生以上四种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但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依法负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尽管保险合同上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职责和车主的权利,然而,发生交通事故后,依然有大量的纠纷发生。其实,发生纠纷之后,能否理赔成功关键在于车主能否正确理解保险条款,避免因误解而进入保险理赔的误区。本文对以下八种常见的车险拒赔纠纷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车上人员意外险必须投

      车险的两个主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没有涵盖驾驶员本身在内,有车族应注意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伤亡,可以获赔。

      二、第三者责任险不保自家人

      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一般指因被保险机动车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对方的人。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三、报案必须及时

      按照车险合同,事故发生后...

  •   核心内容: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等内容。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1、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和“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该条规定包含两种保险无效的情形: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作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也不得承保;主要指被确定为无民事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是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以死亡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总和...

  • 投保人法定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如下:

    1、违反告知义务;

    2、违反通知义务;

    3、违反保证条款;

    4、投保人违反保险费给付义务;

    5、退保。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

  •   核心内容:不少车主在上险时,对于厚厚的条例、规定、免责条款等都没有认真看过。就算有些车主认真看过,但也容易被条款上的字眼所误解,导致车子在发生一些情况后,保险公司拒赔了。那么有哪些情况保险公司是拒赔的呢?小编罗列了保险公司较为常见的8种霸王条款,车主不妨了解了解。

      1、驾驶证丢失时造成的损失,不赔

      在驾驶证丢失、更换期间开车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一分钱不赔。

      2、主动放弃追偿权,不赔

      当你的车子被追尾后,责任在对方,但你看他开的是一辆五手比亚迪F0,让他走没让其赔偿,想告诉保险公司是自己全责让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并不傻,在其查明后拒赔。

      3、未及时报险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赔

      交通事故发生48小时内未及时报险的,或者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赔。

      4、倒车镜、车灯、轮胎等单独破损,不赔

      5、零部件被盗不赔

      别以为买了全险就可以高枕无忧,当你的车子仅仅是倒车镜...

  •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对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保险人的利益有着直接影响,只有当法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时,保险人才可以因此而解除保险合同。具体的法定情形有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实等八个方面,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就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情形详细介绍。

      (一)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基于最大诚信原则,以及保险合同的技术性,并维持其对价平衡等因素考虑,各国保险法均为投保人确立了如实告知义务。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1款也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做了相关规定,其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而对于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行为,其第2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

  •   王女士在保险公司买了保险,但真患了尿毒症住院以后,保险公司却拒赔了;昨日,王女士和保险公司对簿公堂,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0万元,然而庭上,王女士的身份却从原告变成了被告,保险公司反把她给告了。保险公司说,王女士是隐瞒病情恶意投保,要求解除保险合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顾客 买完保险 手术后不赔钱

      王女士今年31岁,2008年1月,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云南分公司)的销售人员到家里推销“医诊无忧A”的保险产品,称只要三年内没有住院记录就可以购买此项保险服务。询问之后王女士签订了保险合同,并一次性缴清了3万多元的保险费,保险期限为5年。

      王女士说,2009年2月她被确诊为尿毒症,必须做肾移植手术。由于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没有合适的肾源,她又转到昆明肾脏病医院进行治疗。“昆明肾脏病医院只接受省医保卡,我只有市医保卡。”同年6月,她自费15万多元做了换肾...

  • 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1、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实;4、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后投保人未按期申请复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万一保险人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或者出现已写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怎么办?对于保险合同的变更有哪些规定呢?保险合同变更的话又要具备哪些条件呢?一、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与一般合同订立的程序相同,需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承诺一经成立,合同即成立,并产生相应的合同效力。在保险合同的订立中,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二、对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变更的法律规定《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三、对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人变更的法律规定《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四、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的条件根据《保险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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