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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怎么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9 14:10:30 0人浏览

导读:

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如果受伤的话,可以申请工伤而获到相应的赔偿。那么职工工伤怎么认定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职工工伤怎么认定
  •   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如果受伤的话,可以申请工伤而获到相应的赔偿。那么职工工伤怎么认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职工工伤怎么认定: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具体认定标准如下所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

  •   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为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个人在一年之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劳动者受到工伤时可以要求工伤赔偿,但不是所有的受伤都是工伤,关于工伤怎么认定也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工伤怎么认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工伤怎么认定的问题。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 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有公司帮忙申请工伤认定的,有的公司不想赔偿,就不会主动去申请。那么,个人如何进行工伤认定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

  •   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先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具体样本可以在各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那么工伤认定申请表怎么写?工伤认定申请表里需要填写的内容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工伤认定申请表怎么写?

      1、工伤职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身份证号码、受伤经过等;

      2、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用人单位意见等;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

      4,必须要在合同时间范围内并且及时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填表内容...

  • 工伤期间 工资怎么发放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在工作期间,很多人会或多或少的受伤,导致无法正常的上班,然后去医院治疗。那么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放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放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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