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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如何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0 10:13:24 0人浏览

导读:

一些企业会为了利益随意的将污水、废气都排放在大气、河流中,从而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那没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如何处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没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如何处罚
  •   一些企业会为了利益随意的将污水、废气都排放在大气、河流中,从而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那没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如何处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以上就是关于“没有排放污染...

  • 贵州省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及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6-25 生效日期: 1997-06-25 发布部门: 贵州省政府 发布文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31号)   《贵州省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及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1997年6月4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 吴亦侠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贵州省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及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   排放放射性废物...
  • 上海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规定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9-10 生效日期: 2000-09-10 发布部门: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本市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排污单位”)。 第三条 本规定由市环境保护局统一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市和区、县两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的基本程序是:排污申报登记;排污审核、核发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年度复审。 第六条 市环境保护局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中的职责:  负责分解确定行业和区、县允许排放污染物总量;  根据污染物...
  •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08-14 生效日期: 1992-10-01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它海域内直接或者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或者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按本规定进行申报登记(以下简称“排污申报登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的申报登记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排污申报登记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排污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所属单位排污申报登记的内容。 第四条 排污单位必须按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
  •   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国家对人为污染源排入环境的污染物的浓度或总量所作的限量规定。那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欢迎阅读。

      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如下:

      ①尽量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②必须考虑所规定的容许排放量在控制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③必须考虑污染源所在地区的环境条件(如环境的自净能力)和区域范围内污染源的分布和特点等。

  •   申请生产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按照规定要求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到所在市(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两份;企业营业热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一份;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一份;生产企业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一份;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如产品执行企业标准,还应提供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一份;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复印的印章无效。

    来源(法律 快 车)

  •   在日常生活中,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每个进行食品贸易的商家都会拥有的。那么,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变更?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变更?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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